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发布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招生公告的通告
我局于2020年1月8日对外发布了《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招生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招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月15日24时,我局共收到电子邮件5928封、信函18封,此外我局还多次听取相关部门与群众对《招生公告》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对以上意见建议进行了分类整理,经认真研究、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了《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招生公告》,现予公布。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招生公告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以下简称梅香学校)计划于2020年开始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小学4个班,初中10个班。
二、招生范围及方式
(一)小学部:
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试行分享学区制。
1.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分享学区;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自愿选择梅香学校作为提前志愿学校,选择福田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作为第二、第三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提前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二)初中部:
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试行共享学区制。
1.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共享学区;
2.居住在梅山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初中部或梅山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另外一所学校为第二志愿学校,选择福田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作为第三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三、同分规则
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四、特别提醒
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建设进度情况,梅香学校在2020年9月1日前不能达到开学条件。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梅香学校小一和初一年级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将借用梅园小学校舍办学。因借址办学,梅香学校其他年级不接收转学插班生。
特此公告。
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