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片区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314和0319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龙岗片区[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3-14和03-19地块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经核《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共有22772.54平方米用地位于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须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方可办理该建设用地方案图等后续用地手续。我局编制了《龙岗片区[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3-14和03-19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并上报市规划国土委审议。该方案已经2014年10月27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对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爱联地区]法定图则03-14、03-19地块)的批复》(深规土 [ 2014 ] 594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面积22772.54平方米,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现状全部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经实地调研,调入地块现状为草地,尚未开发建设。根据[爱联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服务业用地(C1+C2+C3)和规划道路。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面积22772.54平方米,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允许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林地、园地);经实地调研,调出地块现状为山林地,未发生建设。根据《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地块调整为非建设用地与图则用地功能无冲突;调出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等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从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面积22772.54平方米,从允许建设区调出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2772.54平方米,龙岗辖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
四、公告期为7天(2014年 11月7日-2014年11月13日)。本公告将在以下地点和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前往以下地点或登陆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1.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龙城街道办、坪地街道办、爱联社区、六联社区
2.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1.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2.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3.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4.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918029 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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