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再次出台措施再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由于连日持续强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纳雍县再次出台措施再进一步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地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当前正值主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由于我县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点点多面广,加之连日强降雨,岩土体含水偏饱和、部分地区岩土稳定性脆弱,极易引发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深刻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把防治地质灾害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再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全面部署和落实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立即开展地灾害隐患再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纳雍县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纳府办发〔2014〕19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纳府办通〔2014〕61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纳府办通〔2014〕85号)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重点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居民(农民)集居区(移民安置区)、农民切坡建房区、各类项目建设工程区(工程项目建设废弃物堆积区)、公路交通沿线、病险山塘水库、尾矿库(坝)、工矿企业(砂石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医院、河流两岸等重点区域等,再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对所有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加强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要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出预警。各乡镇(街道)要重视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村组、社区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提高群测群防水平。
四是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对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在转移后擅自再次进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存在地灾隐患点的乡镇(街道)要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全力减少灾害损失。
五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利、交通、住建、安监、民政、文广旅游、教育、卫生、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
六是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有关部门要在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公示牌、警示牌、宣传栏和指示标识,及时将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公开、公示,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后撤离转移的路线和避让地点。
七是强化督查和严肃纪律。县政府已成立的4个地质灾害专项督查组从即日起要立即对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排查走过场,玩忽职守致使地质灾害发生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