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拟对 [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4地块位于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与水官高速交界处,水官高速以南,布澜路以东。其中01-01地块现状已建并正在进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01-04地块现状为空地。两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其中01-01地块用地面积2956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依据政府批件;01-04地块用地面积20181平方米,容积率2.5,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4地块细分为01-04-01地块和01-04-02地块。其中01-04-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069.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调整为4.0,备注:规划;01-04-02地块面积调整为1468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其余指标不变;规划道路将01-01地块111平方米用地与01-01地块分离,该111平方米用地纳入道路范围,01-01地块面积调整为26269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湾路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南湾街道布澜路与水官高速交界处,水官高速以南,布澜路以东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8905795 传真:28918213
***:[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4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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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竹头地区]法定图则01-01、01-04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