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交警大队组织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东部交警大队加强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车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4月16日17时50分许,东部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雷军带领辅警在惠盐高速龙岗收费站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中,东部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车行驶轨迹异常,于是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个人信息,该名驾驶员称其为邓某强,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均未携带。随后,民警问其是否记得身份证号码,只见该名驾驶员报身份证号码时一直看着手机,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对其产生怀疑,于是用深云平台的查询功能发现,该驾驶员所报身份证号码显示的相片与本人不符,便进一步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其查询,发现名叫秦某的男子与该驾驶员的人脸比对成功率为98%,且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刚开始,该名驾驶员百般抵赖,民警便对其耐心教育,告知其冒用他人身份逃避执法,属于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会加重处罚。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该名驾驶员终于承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还未取得驾驶证的事实。最后,民警依法扣留该车辆。
下一步,东部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积极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