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法院成功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有些人欠债不还,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执行后,债务人却到法院以拉横幅的方式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日前,安定区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突发事件。
2011年,马某向他人借款20万元,后经安定区法院调解,马某同意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偿还全部款项。还款期限到后,马某经债主毛某多次催要仍不偿还,毛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至2014年间,安定区法院通过冻结马某的工资账号、划拨银行存款等方式从马某处执行了6万余元。
2014年年底,当法院再次从马某处执行来2万余元后,马某的父亲、儿子两人来到法院,坐在审判大楼前打出横幅,称要法院给爷孙两人一条活路。正在执勤的司法警察立即按《安定区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将两人带到接访室,收缴了两人携带的横幅,同时通知法警队负责人、承办法官,并及时向分管院长作了汇报。在接访室内,分管院长和承办法官向马某家人耐心细致地做了工作,将案件基本情况和法院执行过程告诉了爷孙两人,并且告知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最后,马某父亲惭愧地带着孙子回家了。(供稿: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