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行政复议庭审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为落实《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中“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认为有必要开庭审理的”的要求,南沙区司法局将开展行政复议庭审室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拟以公开、公正、择优为原则,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南沙区行政复议庭审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沙区行政复议庭审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和相关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一楼,约46平方米。
三、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五、项目完成事项
(一)基础环境改造
1.墙体改造:现有一面墙(16平方米)需要拆除后移并用防火硅酸铝板重砌,墙体两面扇灰;一扇玻璃需要拆除(8平方米)并以砖石重砌;庭审室原有两面墙壁扇灰(45平方米);地面铺600*600复合木地板(44平方米);主席台用木架垫40cm高平台(约10平方米)。
2.综合布线:根据项目配备设备和实际情况,对网线、电缆、电源线路、空调管线进行改造,要求为6类非屏蔽布线系统。
3.双开实木门:2扇,尺寸 1500mm*2100mm 。
4.复合木地板:尺寸 600*600 ,44㎡。
5.两层隔音窗帘 :1套(9米)。
(二)数字化设备
1.视频监控设备:网络***机3个(200万、人脸抓拍、
支持PoE/支持存储卡/音频与报警、2.7MM-12MM变焦焦距),
***机支架3个。
2.显示系统模块部分 :多媒体墙插 1个,信号分配器(矩阵,用于主控电脑及各分屏显示)1台。
3.庭审室扩声设备:功放、音箱、支架、调音台(与庭审室二共用)、音频处理器(与庭审室二共用)、一拖四数字无线会议麦克风(四桌面)、电源时序器 。
4.庭审室(二)音响设备:功放、主扩单10寸全频音箱、支架、调音台(与庭审室共用)、音频处理器(与庭审室共用)、天线分配器、电源时序器、一拖四(六)数字无线会议麦克风(四桌面加两手持)。
5.其他辅材类:交换机、机柜、音频连接线、音频线、音箱线、视频线等。
注:技术需求清单详见***一。
六、项目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项目全部完成且完成事项符合国家安防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在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供发标单位庭审管理部门验收。
该项目必须通过发标单位庭审管理部门验收通过达标后,投标单位才能收到合同全部款项。
七、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材料清单:
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复印件均盖公章。
1.《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
2.《资格文件声明函》原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投标人其它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
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8.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报价清单表;
9.投标人承诺书(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询价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三)报价材料报送时限
投标人须在2020年9月17日下午17时前将材料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两种方式送达。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采取中国邮政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寄入地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价材料递交地址
1.地址: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南沙区司法局307室。
2.邮编:511458。
3.联系人:刘先生 020-39910503。
八、开标及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格式
注:开标、评审方式及投标文件格式详见***二。
***一.docx
***二.docx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