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建立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机制
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防范不稳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县水务局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定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各股室站队及其负责人为责任评估主体,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逗硬奖惩。
二是树立评估原则。坚持以服务建设、促进发展,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原则,在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由分管领导牵头,主持召集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和相关股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可能影响工程建设的各类不稳定因素,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行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客观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预测,及时预警,形成科学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确立评估内容。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评估;二是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各方群体的利益进行评估;三是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四是对项目建设是否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评估;五是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其他方面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
四是建立评估程序。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包括三项程序:一是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保和社会治安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方面问题进行调差研究,并收集相关动态;二是分析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碍施工和矛盾纠纷等影响工程建设的情况;三是对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进行逐项风险评估;四是评估责任主体编制评估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同时,对不认真进行涉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或未进行评估,导致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阻工等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股室及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县水务局 王定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