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开展夏季游泳场所卫生监管工作
为有效预防控制公共场所内传染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近期,上街区加强了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监管力度。并于5月17日召集辖区内游泳场所负责人、水质管理人员一并参加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安排的卫生监管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1、加强对游泳场所技术指导,督促经营,严格落实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按要求做好强制浸脚池与强制喷淋、自检仪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布局,池水循环,净化消毒、池水更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等。
2、经营期间有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池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监测,并如实向社会进行公示监测结果,每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自检并如实进行公示自检结果。
3、要求各场所要向游泳爱好者及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游泳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将继续对辖区内营业中的游泳场所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