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三举措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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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6日发表
邳州市人社部门在劳动监察工作中“三变法”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是变“单一执法”为“全面监管”,夯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从完善监管手段出发,采用网格化、书面审查、日常巡查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从源头上预防和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二是变“消极等待”为“积极服务”,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坚持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相结合,主动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指导企业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变“机械执法”为“人性关怀”,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按照“站在企业、服务职工”的要求,坚持执法在指导之中、执法在宣传之中、执法在服务之中,做到既客观公正,又维护企业声誉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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