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全面开展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通过实名认证、联网核验等手段,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仿冒政府、教育、金融机构等钓鱼网站和恶意扣费、诱骗付费、敲诈勒索、信息窃取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的监测分析和打击整治,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综合治理骚扰电话,防控涉嫌诈骗信息的网络传播,对诈骗类号码、账户一律关停。严格执行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制度,防止诈骗分子迅速转移资金。完善投诉举报渠道,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开展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利用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信息,专项整治婚恋、招聘、旅游、医疗药品、房屋中介、交友、房产、直播平台、付费知识服务平台等网站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对管理不严、放任造谣的网络平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编撰、传播政治性谣言,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加强对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全网监控,对相关信息及账号实施全网各平台联动处置。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网民监督举报网络失信行为。
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梳理涉金融严重失信人黑名单,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依法严格市场准入和备案管理,全面清理整顿各类未经审批或违法违规的权益类交易场所,以及未经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全面监测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做好项目环评全方位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进行环保信息公示。扎实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完善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的政策措施,对环保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施限制信贷、供地、参加政府采购和提高电价、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惩戒措施。依法将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未落实质量管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排污企业和环评、监测、第三方运行等技术服务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开展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行为。对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扶贫脱贫领域中的诚信建设,对贫困户识别、脱贫过程中群众虚报、瞒报等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对套取扶贫政策和资金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严肃查处,提升扶贫脱贫领域全社会诚信水平。
开展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借助“信用中国(贵州毕节)网站”等网站集中公开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信息,发布非法行医黑名单,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各项规定,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开展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加大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力度,切实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
开展逃税骗税和“假***”问题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加大逃税骗税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伪造变造以及制造、销售、购买、持有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及虚开***团伙。及时曝光逃税骗税和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扩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范围,完善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推进法院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的全覆盖,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产资金。完善协同边控机制,严格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完善司法处置车辆带牌拍卖制度,建立车辆购置(指标配置)审查机制,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产和生活必需的消费行为。进一步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消费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
开展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公示公开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加大对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线上登记与实际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信息等行为惩戒力度。多渠道、多元化解决互联网交通运输交易平台新问题,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奖惩。
开展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人计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主体,在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严肃惩处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支持相关机构发布国内外学术期刊预警黑名单,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考试、人事考试诚信数据档案库,准确记录考生考试作弊行为。
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对单位和个人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套骗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其违法行为。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预警信息,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
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惩治力度。对慈善领域存在诚信缺失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评“中华慈善奖”。
开展“假***”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网售非法***,查处县内地下私彩和网络***,取缔非法***买卖。集中力量打击制假***团伙、伪造变造***、线上买票线下出售假票行为,有效清理取缔线上销售***活动。加强对网络博彩信息的实时监控,严控滥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非法互联网***销售活动。严厉打击个人或组织以选号技巧及“内部号码”等为噱头,引诱彩民付费购买软件及服务,或者以付费形式加入会员、微信群、QQ群等组织。严禁***代销者以承诺包中、包赔等虚假宣传手段,引诱购彩者进行投注。严禁利用***店放置水果机、***、麻将机等违规涉赌器具。
开展“不合理低价游”、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根据省、市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等专项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