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近期以来,威宁为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传播文明服务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和《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
强化任务落实。为有序推进《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由县文明办、民政局、团县委联合下发了“两个《条例》”宣传学习实施方案,将宣传学习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要求各新闻媒体要将两个《条例》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以赴做好宣传工作。要把握好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和报道计划,组织骨干力量参与采编,确保两个《条例》宣传落实到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两个《条例》进行学习,使两个《条例》深入人心。同时,县整治办将宣传学习两个《条例》工作纳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进行考核。
强化宣传力度。为更好地让“条例”内容宣传到位,县新闻信息中心、县电视台等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两个《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等进行宣传;各单位利用电子大屏、营运车辆车载显示屏、LED显示屏、户外广告、广场展板、建筑围挡等阵地和载体对两个《条例》进行大力宣传。县文明办、民政局、团县委等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将两个《条例》宣传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同时组织开展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提升两个《条例》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让宣传内容更立体、更生动、更形象,为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