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青岛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警预防机制
  4.预案的启动
  5.应急反应与处置
  6.灾后处置
  7.附则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若干规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2 以人为本,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3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4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6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1.4.7科学决策,快速反映,及时抢救。
  1.4.8洪涝灾害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洪涝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2.1.2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市农委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农委、建委、交通委、经贸委、水利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国土资源房管局、人事局、公安局、卫生局、地震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局、林业局(城市园林局)、农机局、安监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山东移动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办事处、青岛交运集团、青岛供电公司、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山东青岛水文局、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1.3市防指职责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市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2.1.4市防办职责
  市防办是市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防汛信息,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市的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2.1.5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洪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防汛抗洪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防汛项目的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或核准(自筹资金)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区市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农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畅行无阻。及时依法查处防汛期间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洪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拨付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安排防汛抗洪、除险加固工程及通讯等专项经费,根据防汛抗洪的实际需要和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防汛经费上给予支持。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内四区受灾房屋的抢险及灾后建设工作。负责汛前对危病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接到台风暴潮预报后,配合相关区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海洋灾害(巨浪、风暴潮)的监测与预报警报发布。
  市建委(市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抗洪工作;负责市内四区的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抗洪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市内四区城市防汛抗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设防洪指挥分部)负责协调青岛区域内铁路系统的防洪工作;组织检查防洪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代表济南铁路局参加本地防洪抢险工作;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市交通委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洪和 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线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对防汛指挥及运送防汛抗洪物资的车辆免征过路过桥费。
  市经贸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的监控,负责市内四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协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及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协调经贸系统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运输车辆由市防指统一调配,灾后对使用的救灾物资由各单位统计上报,市防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做好应急通信设施的协调调度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抗洪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洪涝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洪动态,以及灾害性天气预报。维护好防汛抗洪专用有线通信线路,确保汛期线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滚动预报;向市防指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
  市地震局负责全市地震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地震预报预警情况,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洪工作。负责通知各类学校做好预防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
  海军北海舰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防汛无线通讯及中继台的管理、维修工作,做好海洋及灾区救助工作。
  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各自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市人事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级防汛抗洪机构的人员编制;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调度浅海滩涂以及养殖和捕捞船只的避风、防浪工作。
  青岛交运集团负责防汛抗洪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汛期运输车辆值班任务。
  青岛供电公司负责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起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尽量保证使用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对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优先保证防汛抗洪用电。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有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期间有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
  山东移动通信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无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抗洪期间无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确保无线调度专用车优先满足防汛抗洪应急需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受灾地区财产损失的调查工作,做好已保险财产的理赔工作;积极参与保险标的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保户提供防汛抗洪技术性服务;适当增补防汛抗洪安全器材,落实有关防灾措施。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供水、供气、供热等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稳定;负责崂山水库的防汛安全;负责做好市管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运转正常,排水畅通。
  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用油的供应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防汛抢险、抢修工程所需农业机械的组织调配工作。
  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现场的伐木工作及河道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的防汛督导工作,全力保证游客安全。
  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负责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汛安全及该范围内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
  山东青岛水文局负责组织降水、洪水的监测及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指提供全市的雨情、水情及洪水预报等水文信息。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将结果报市防指。
  (2)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并报市防指。
  (3)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指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大测验频率,及时报告测验结果。其中,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指,为市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①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2)水库工程信息
  ①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大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密度,按照上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发出预警并处置险情,同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和通信联络方式。
  ③ 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市防指应全面收集动态灾情,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立即上报。发生重大灾情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核实实时灾情,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上报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完善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问题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河流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管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市防指应确定全市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市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滞洪区预警
  (1)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并报市防指审批。
  (2)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使用滞洪区时,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及时转移群众。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风险图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绘制城市洪水风险图、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以各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市政府或市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区市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3.4预警预防机制
  3.4.1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保安信息:相关单位监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其他信息。
  3.4.2信息分析
  市防办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洪涝灾害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意见。
  4.预案的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反应与处置
  5.1本预案启动后,市防指应立即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区市防汛指挥机构立即按照职责分工上岗到位。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2市防指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潮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以及水利工程的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4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灾情调查、灾民慰问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市防指负责对洪涝灾情进行汇总上报。
  5.5市防指统一指挥有关单位协助各区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负责分析雨情、水情、险情、灾情,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收集信息,传达指令,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区市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交通、电力、房管、通信等有关部门分别指导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设施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
  (2)预测预报。气象、海洋、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暴雨、洪水、台风、潮位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报市防指。
  (3)应急物资、电力、通讯保障。市防办牵头,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委、卫生、铁路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防汛物资、器材等的储备和调运工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电力供应;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4)应急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委、水利、民政、交通、房管、卫生等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市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各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5)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市发改委牵头,经贸、交通、粮食、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7)新闻宣传。重大洪涝灾害及其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稿件,须经由市防指审核后,根据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6.灾后处置
  6.1市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市民政局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并将结果及时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市民政局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对外发布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及相关新闻报道,须经市防指批准。
  6.4灾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区市政府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市发改、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建设、市政、房管、民政、农业、教育等部门和警备区、武警支队等单位负责受损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城市供水、供气设施的抢修及校舍、民房的修缮等工作,保障工农业生产和教学活动的尽早恢复。各保险公司应做好善后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防御洪水方案一经批准,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防御洪水方案的要求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7.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7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雍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应急处置;根据防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1.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市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青岛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青政发〔2005〕79号)同时废止。
  8.***
  8.1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结构图
  ***一:
  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结构图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建委 市交通委
  市农委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安监局
  市人事局 市农机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地震局 市旅游局
  市林业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教育局 市市政公用局
  青岛水文局 市通信管理局
  青岛供电公司 青岛交运集团
  青岛警备区 市信息产业局
  海军北海舰队
  武警青岛支队
  市海洋与渔业局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
  山东移动通信公司青岛分公司
  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
  中国网通(集团)公司青岛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3:03:54重新编辑
南山区科技园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科技园麻雀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山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北环路龙井高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白石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蛇口南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油登良路天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南油天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大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大冲阮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福光村华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红花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塘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珠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珠光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阳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九祥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塘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丽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新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麻堪村百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大堪王京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大勘村深鹏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南山区西丽镇平山大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织密监督网筑牢防火墙——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抽查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 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召开关于加强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座谈会
  3. 市中心医院医疗救援直升机停机坪竣工
  4. 2019年龙华区标准化资助(第二批)拟资助项目公示
  5. 龙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6.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梃一行到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指导工作
  7.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37号建议答复的函
  8. 省考核组莅汕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巡查
  9. 富士康在龙华试点打造零废示范园区
  10. 龙华区举行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誓师大会
  11. 我市开展清明节致敬见义勇为牺牲英雄系列活动
  12. 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六号)
  13. 汕头市金山中学第二教学楼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4. 潮南区召开会议部署加强劳资纠纷防范处置工作
  15.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16. 南澳县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投资评审咨询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
  17. 市外事侨务局部署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18. 深圳市气象台发布灰霾黄色预警
  1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14:21
  20. 汕头日报银龄安康行动覆盖6874万老年人
  21. 关于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雇员适岗能力测评(笔试面试)成绩的公告
  22. 龙华区举办IC爱创空间公益项目圆桌会
  23. 区前期中心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04号建议的答复函
  24. 黄志光蔡宗泽为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揭牌
  25.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6. 深圳市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
  27. 汕头市龙鹏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加工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8. 观澜街道强化隔离点消防安全管理
  29.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0. 龙华区举行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暨第二届慈善发布会
  31. 观湖街道舞蹈精品研心获双人舞组表演金奖
  32. 市余泥渣土管理所全面规范管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33. 男子欠赌债女友成人质
  34.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下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35. 关于印发临时建设自行拆除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6. 市经信局召开我市产业园2017年度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会议
  37.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38. SCG2012049汕头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第二期第一阶段项目的工程建设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39. 坪山区审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40. 观澜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筑牢安全防火墙
  41. 普法五项工程有力维护了龙湖区社会稳定
  42. 市安委办赴峡山街道督导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43. 广东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组到坑梓街道办事处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44. 潮阳区开展首个爱我家齐创文周末志愿服务活动
  45. 关于汕头市新西华药业有限公司璟熙店等3家药店确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20210915)
  46.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2021年4月27日建筑施工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公告
  47. 全球战疫全球累计确诊逾2702万例巴西771有新冠肺炎症状者不就医
  48. 关注1支新冠疫苗打2人会影响接种效果吗
  49.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德声带队到莲塘检查指导雷打石环保项目开工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50. 棠下街取缔一无证加工保健品地下作坊图
  51. 龙洞街召开治保会工作会议
  52. 天河区猎德街文化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53. 三元里街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图)
  54. 前进街召开计生业务统计培训大会
  55. 石牌街居家养老服务部重阳节慰问探访高龄独居长者
  56. 实现就业放飞梦想图
  57. 广州市白云区112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58.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员村街举办七一表彰活动
  59. 白云区太和镇永兴经济联合社龙兴中路136号楼房招标公告
  60. 猎德街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大检查行动
  61. 夏茅涌(G106空港大道)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62. 快乐暑假轻松一夏珠吉街家庭服务中心举办中心亲子游活动图
  6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19:07
  64. 区委主要领导开展白云新城规划建设工作调研
  65. 英中贸易协会率企业考察天河CBD
  66. 元岗街联同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咸岗龙地区综合整治行动
  67. 棠下街荷光东社区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大讨论活动图
  68. 广州市珠江堤防(西航道右岸地利窑分界线至河塱沙南海分界线段)达标加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69. 珠吉街安帮办春节前慰问特困刑释解教人员
  70. 学懂悟透迅即行动——天河区安全监管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车陂街打造干净平安有序示范街的会议精神
  71. 石牌街松岗社区举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图
  72. 区交通局全力投入节后春运工作
  73. 天河区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
  74. 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宝生停车场右边铁棚招标公告
  75. 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体育馆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交易公告
  76. 我区启动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
  7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7:53:31
  78. 钟落潭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服务活动(图)
  79. 同和街南湖半岛关工委开展家园共筑幼儿成长起飞梦亲子活动(图)
  80. 区经贸局深入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81. 区委老干部局召开两学一做第二专题学习讨论会
  82. 白云区高增村人和村黄榜岭村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概算审核交易公告
  83. 大罗路沥青化改造工程选定承包候选人结果公示
  84.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85. 2002年2月1日大事记
  86. 棠下街林玲副区长到棠下街督导计生迎市年度考评工作(图)
  87. 天河区处非办开展金融防诈骗宣教活动
  88. 钟落潭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图)
  89. 五山街华工社区开展三打两建宣传活动
  90. 乘着语言的翅膀放飞希望的梦想——暨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2014届小学毕业汇演
  91. 2020年11月份大事记
  92. 广州市白云区委老干部局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93. 区农业园林局组织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94. 凤凰街柯木塱社区党支部中秋慰问老党员
  95. 冼村街计生办积极召开计生工作例会
  9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97. 天河南街领导走访社区调研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98. 天河区安监局召开职业卫生专家库成立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半年总结大会
  99. 广州日报3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查
  100. 京溪街无纸化会议系统项目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