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民政局多举措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近年来,大方县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抓关键、突出重点,以“简政、放权、提速、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及时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逐步将省政府清理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规范民政入驻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对外公示。对照“全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大方县民政局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形成办事指南和规范办事指南,结合实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推进“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加快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行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大幅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推进“当场办理事项清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民政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并纳入当场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相关备案核准等事项实现当场办理并纳入清单管理。推行线上线下融合。
推进“限时办理事项清单”。认真落实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进“从严监管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将民政权责清单中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确需强化风险管控的权力事项纳入“从严监管事项清单”管理,监管情况及时在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重点将社会组织、殡葬、养老、社会救助等纳入从严监管范围。
提升信用监管。落实民政部与相关部委共同签订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备忘录,加大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衔接,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等方面的信用监管机制。将违法违规信息适时推送到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纳入失信黑名单,使失信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注重审批环节监管。落实“一窗式”分类受理要求,实现受理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的分离,重点做好审查(含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批准、出件等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行政审批中风险点,有效地保障行政审批全面提速和行政效能提升。
强化“减证便民”服务。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公布《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对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涉及到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对确需要保留的证明实施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交。清理规范不合理的证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为民办事的环境,减少基层矛盾,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经清理、取消,目前大方县民政局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项目,共计1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即:权限内社会团体登记和权限内民办非企业登记、慈善组织登记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批准设置治丧和悼念场所;行政确认5项,即:婚姻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收养登记、特困人员供养审批、临时救助审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大方县民政局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派驻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实现了一窗式受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