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多措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强化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库。各单位认真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策、投资方向和行业准入条件,加强项目谋划,建立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库。项目库常年筛选、不断充实、动态***、滚动储备,形成“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滚动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环节,只有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县投资主管部门严把审批关,加强指导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执行,现在已开工建设但未按规定办理前期工作手续的项目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自2018年8月1日起,对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服务。县发改局、工能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参与项目的推动工作,项目单位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在权限范围内“能快则快”“马上就办”原则,搞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使项目审批环环相扣,尽可能缩短审批手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
四是建立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机制和督查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度,对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明确项目责任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推动时间表,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监管,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定期将督促检查情况收集整理后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