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性质,统一机构名称。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研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功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强化实际应用措施,充分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研判和形势分析,提升预防预警功能。
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负责牵头受理解决本行业主管领域、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基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案件,并明确联络员负责每月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平台等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公布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在全社会营造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