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四举措深化融资体制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实施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异常信用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衔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违法失信主体采取限制和禁入措施,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是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完善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受理单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家负责到底的“全流程”服务。制定项目审批工作规则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发布政策信息、投资信息、中介服务信息等,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和帮助。鼓励新闻媒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政府的服务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下移服务管理重心,加强业务指导和基层投资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
三是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对投资活动的引导作用,并为监管提供依据。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资源、人力资源等要素的重要手段。严格执行能耗、水耗、用地、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技术标准,推行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
四是健全监管约束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和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优势,整合监管力量,共享监管信息,实现协同监管。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监管工作指南和操作规程,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具体化、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