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要挨罚
昨日,记者从市建管处了解到,施工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不得擅自开工,需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含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交通运输等建筑。
据市住建局建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凡施工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办理工程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同时,要求装饰装修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区市建管部门将采取流动巡查的方式查找隐瞒未报擅自开工的工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停工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据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装修企业办理资质升级、工程评优、信用评价、招投标业绩加分、建造师注册、项目经理评优等涉及工程业绩事项的,均采用一体化平台登载的工程业绩数据,其他工程业绩信息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