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纪委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近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环翠区温泉镇林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乐勇违反议事规则等问题。林乐勇违反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将村部分环境整治工程承包给其亲属,造成不良影响。中共环翠区纪委给予林乐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登区高村镇黄庵村原会计王增虎虚报冒领补贴款等问题。王增虎虚报小麦种植亩数,冒领国家补贴款;虚报玉米受灾亩数,冒领保险赔偿款。中共文登区高村镇纪委给予王增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款项。
荣成市滕家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建勇骗取优抚款等问题。王建勇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并侵吞服务对象的优抚款、五保分散供养款及个人存款。中共荣成市纪委、荣成市监察局给予王建勇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乳山市冯家镇吴格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宫云航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宫云航安排村会计宫照枝坐收坐支,用村集体土地承包款抵顶招待费等。中共乳山市纪委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补缴相关费用。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加压,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