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3 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号),市政府相关部门承接了省政府下放的21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后,根据我市实际,对部分事项进行了分解,共24项),现予以公告。
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市编委办、市电子政务办做好市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调整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优化服务要求及便民利民原则,抓紧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细化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明确办理时限等,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1.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2.调整后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zip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