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展机动车未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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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图为交警处罚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见习记者 吴 宇 摄)
地点:七星关区南岭路与同心路交叉处斑马线 描述:违章停车,占斑马线(见习记者 幸璐荣 摄)
地点: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与碧阳大道交叉路口 描述:行人闯红灯(见习记者 陈 香 摄)
地点: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 描述:占斑马线,影响右转车通行(徐 渠 摄)
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大门处 描述:摩托车乱停乱放 (见习记者 张河源 摄)
7月24日、25日,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七星关区洪山路开展机动车未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40余起。
交警提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此类违法车辆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陈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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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3:38: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