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出首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室
青岛日报讯 日前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推出我市首批共百余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室)。经过各区市遴选推荐和市司法局考核评估,决定命名市南区云南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市北区辽源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等20个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首批“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市南区金门路街道仙游路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珠海路街道澳门路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100个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为首批“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室”。
据介绍,我市各区市按照省、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以及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水平,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丰富服务功能,规范平台运行,涌现出了一批场所建设规范、功能设施齐备、服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将细化开展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考核和监管,适时对首批20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和100个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室进行复查,达不到标准的将被摘牌,以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