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跨越
“几山坡地饿肚皮,种上树子领补贴;生态旅游促发展,退耕还林功当先。”
实施退耕还林15年来,毕节人对大方县羊场镇穿岩村退耕还林产生的巨变有目共睹。
以前的穿岩村,垦殖率曾高达90%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农业生态失调。穷则思变,从2000年开始,为了修复生态,穿岩村大举退耕还林,全村累计整合投入1343.9万元,退耕还林4432.3亩,占耕地面积近一半。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18.6%提高到2014年的68.5%,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大方县小屯乡滑石村退耕还林前,全村87%的耕地为25度以上坡耕地,人均粮食180公斤,村民为维持生计而毁林开荒,导致生态恶化。
2000年5月7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引发了泥石流,短短几十分钟的时间,造成了滑石村18人丧生,30头(匹)大型牲畜、1152只家禽死亡,27幢房屋、62间畜圈被毁,1800余株树木折断,千余亩田土遭到摧残。
灾害发生后,村民们幡然醒悟,不再只顾眼前的利益而毁林开荒。为吸取教训,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发动滑石村群众参与退耕还林项目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从此,滑石村村民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退耕还林过程,慢慢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本村实际的生态建设之路。
该村因地制宜,针对山形地貌开展生态林建设,把高于25度的坡耕地作为退耕还林区域,并根据气候、温湿度、海拔选择退耕还林树种。加大群众参与力度,通过宣教方式和“5·7”灾害生动案例的教训,按照退一还二还三的方式,教育发动村民投工投劳种植柳杉、意杨、香樟、漆树等树种共7814亩,实际种林15000余亩。加强管护,通过将退耕还林管理制度写入村规民约,严打乱砍滥伐、贩卖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实施德援项目、合理间伐过密和病虫害树木,并成立了一支素质硬、能力强的森林防火队伍,加强森林防火。
如今的滑石村,已褪去旧妆换新颜,森林覆盖率从退耕前不足20%提高到现在的73.5%。
自1988年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建立以来,毕节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的战略思路,把“生态建设”作为党委政府的核心工作之一,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的关系,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生态环境从不断恶化到明显改善的跨越”,林业发展对改善民生的作用日益凸显,探索出了“六五”林业生态建设经验。
一
毕节市在生态建设的过程中,把科学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科学治理,既注重建设速度、又注重质量效益。把生态建设作为治穷脱贫的突破口,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开发山上保山下,建设山上促山下。寓开发扶贫于生态建设之中,以生态建设促进开发扶贫和经济发展。着力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探索出针对不同区域的水土条件、生态承载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封山育林与人工促进主导型、植被恢复与特色产业主导型、森林景观资源开发与生态旅游主导型、水土保持与基本农田建设主导型生态建设综合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综合效益。
把生态修复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首要任务。1988年森林覆盖率仅14.9%,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试验区建立后,毕节干部群众牢记“近期做示范、远期探路子”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生态建设”试验主题,发扬文朝荣“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改变面貌、造福子孙”的崇高精神,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致力于生态环境的修复重建。1988年到2014年,先后实施了中国3356、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十多项生态建设工程,完成营造林2019.2万亩,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1个以上百分点的目标。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了今天的“绿色银行”。
把保护资源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坚强保障。一是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坚持把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造林面积、限额采伐等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务作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制定并推行森林防火层级管理制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县、乡、村、组、户,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林场和基层组织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层级管理责任体系,森林火灾受害率远远低于1‰控制指标。三是科学划定并发布林地面积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7条生态保护红线,将其纳入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森林保护“六个严禁”要求,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坚决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占林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把制度创新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活力源泉。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林权流转、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进一步盘活林地资源,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切实提高林农的生产性和财产性收入。近年来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515万元;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200万亩,保险金额90.75亿元,缴纳保费2722.41万元;流转林地面积10.27万亩。二是建立林业合作经营机制。按照“建一批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思路,加快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385个,加入合作社的农户5.84万户,合作社经营林地面积39.85万亩,实现年产值7.9亿元。三是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扎实推进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同时,以分类经营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产业发展等改革措施,充分激发国有林场活力。这些改革成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先后以两期《林业要情》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四是创新造林绿化机制。改革传统造林绿化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毕节市林业生态工程先建后补管理办法》、《毕节市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办法》和《毕节市营造林项目市级验收办法》,提升企业、合作社、大户等参与造林的积极性,促进造林模式多元化,有效规范造林施工队伍管理,提升施工水平。
把队伍建设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推力。围绕“生态建设”主题,不断加强林业机构建设。近年来,根据林业生态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先后批准在市林业局新设防治石漠化管理中心、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林业改革发展办公室、森林公安局等4个副县级机构、12个正科级机构,新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编制32个。创造性地将12个国有林场全部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稳定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市委、市政府还明文规定,各县(区)调整林业局领导班子,需征求市林业局党组的意见。机构的稳定和加强,确保了生态建设与造林绿化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
2013年,***批复毕节市为“生态文明先行区”。
201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将毕节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国家林业局先后将毕节市命名为“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石漠化防治示范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出台了《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意见》,批准建立了毕节、赫章夜郎、百里杜鹃、油杉河大峡谷等4个国家森林公园和威宁锁黄仓、纳雍大平箐、黔西水西柯海等3个国家湿地公园。
近年来,毕节市各县、区因生态建设出色,先后获得了各种荣誉称号。大方县获“中国天麻之乡”、“中国生漆之乡”称号,金沙县获“中国贡茶之乡” 称号,织金县获“中国竹荪之乡” 称号,纳雍县获“中国珙桐之乡” 称号,赫章县获“中国核桃之乡” 、“中国野生韭菜之乡” 称号,威宁自治县获“中国黑颈鹤之乡”称号。
赫章县河镇乡海雀村和大方县羊场镇穿岩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方县赛时代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首次实行戴帽下达毕节市指标23万亩,占全省总任务70万亩的近三分之一。
贵州省林业厅批准设立了金沙三丈水、冷水河2个省级森林公园和百里杜鹃、纳雍珙桐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海雀村、大方油杉河森林公园和纳雍大坪箐湿地公园被评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2015年以来,毕节市林业局全力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获得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11个部委将毕节市列入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林业局将毕节市列为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并批准建立了黔西水西柯海国家湿地公园、贵州油杉河大峡谷国家级森林公园;七星关区拱拢坪林场荣获“全国十佳林场”、首批“中国森林氧吧”称号;七星关区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国有林场场长培训班在毕节市成功举办。
2015年,毕节市力争完成营造林120万亩以上,其中发展特色经果林6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960万株;治理石漠化面积142平方公里;育苗面积1万亩以上。林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8‰和2.8‰以下。森林覆盖率达48%以上,森林面积19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量2700万立方米以上。到2020年,争取森林覆盖率达到54%。
在下步工作中,毕节市将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等精神,学习文朝荣同志“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改变面貌、造福子孙”的优良作风,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天蓝、水净、地绿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