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三个聚焦做好优化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前期工作
为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央、省州有关部署要求,荔波县积极谋划,注重党建引领业务,“三个聚焦”推动优化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前期工作。
聚焦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工作方向。一是吃透上级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在限额内提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合理方案。先后组织干部集中学习研究中央、省、州相关精神8次,将工作方案报州委编办审核把关4次,有效确保工作符合要求,有序开展。二是主动向上对接。沟通了解政策方向,按照省州要求,将优化调整目标牢牢限定在对乡镇街道党政内设和所属事业机构及其职责、股级职数进行调整,确保在推动工作中方向不偏、步骤不乱。三是推动政策落地。在准确把握中央、省州政策的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全县工作情况,推动中央及省州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聚焦基层声音,全面掌握基层需求。一是注重深入调查研究。调研了解当前各乡镇街道机构运行情况,重点分析党政机构改革县直部门职能调整后乡镇街道在承接县直部门相关业务时是否存在衔接不顺、界定不清的问题,分析当前乡镇街道在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先后开展调研3次。二是注重征求基层意见。就涉及乡镇街道党政内设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股级职数等方面内容征求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在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4次,收集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30余条,在政策框架内充分尊重基层意见、满足基层需求。三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基层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建议,超出权限范围的及时向上请示汇报,逐项研究论证、妥善解决。例如乡镇街道提出党政内设和所属事业机构部分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按照“一项职能一个机构承担”原则将机关党政事务、党建、民政、应急等职能合理配置到各机构。例如街道在社区发展、管理和城市综合治理相关机构设置需求,采取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增加社区发展、管理相关职能、在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增加协助做好城市综合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职能的方式解决。
聚焦目标任务,推动基层管服转变。一是把准目标定位。通过优化调整乡镇街道党政内设和事业机构及其职能,精简机构职数,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的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为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城市基层治理和乡村治理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推动规范设置。将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从7-8个调整为6个,所属事业机构从11个调整为7个,2个机构调整为不占限额,实现机构精简25%,股级职数精简10%。三是合理优化调整。重新优化配置各机构职能职责,单独设立党建办公室,更加突出党建工作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强化党建工作力量。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履职重心从“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