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建局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城市绿色出行环境
为解决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违法占道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坚守“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切实将人行道还给群众,恢复人行道通行功能。黔南州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规范城区人行道市容秩序,不断提升人行道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城市管理满意度。
一、“专项行动”原则目标及实施范围。全州各县(市)住建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综合整治”的原则,以“干净、畅通、舒适、安全”为目标,对各县(市)城市(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中心城区主要人行道、沿街大型商场超市门前、广场、医院、校园周边、群众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群众生活休闲、购物旅游、集中居住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
二、“专项行动”聚焦影响群众步行的突出问题。以人行道硬件改造提升和坚持长期执法巩固为抓手,通过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修缮人行道路面,完善人行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清除人行道各类废弃杆桩、线缆、过低行道树分枝、过大树池等障碍,重点整治流动摊点占道、水果店、电动车店、洗车店等沿街商户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人行道路面平整度和通畅性,落实常态长效管养机制,加强管养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创建高质量绿色出行环境。
三、修补完善人行道基础设施。要求各县(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及时消除人行道路面坑洼、眨眼石、窨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5%以上。州住建局在省住建厅整治内容以外,既注重脚下,也兼顾头顶,创新提出修整完善影响人行道通行的行道树、树池。要求各县(市)园林绿化部门对人行道范围内分枝点设置高度过低、树枝碰头事件频发的行道树进行修剪抚育,处理好行道树与行人交通、设施、临近居民住宅商铺采光等协调关系。对尺寸偏大、比例失调,影响人行道通行的树池框,要按照海绵道路标准一并实施改造。对树池阻断盲道的,要及时改造,修复盲道连通。
四、坚持长期执法巩固。各县(市)综执局按照黔南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巩固提升”两年行动要求,从整治违规占道经营、清理违规占道设施、整治规范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停放、严格规范涉人行道行政许可审批等环节入手,结合户外广告专项治理、窨井盖专项整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持续改进执法方式,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杜绝暴力执法,过激执法,坚决纠正“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规范制度、工作标准和机制模式,确保行动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为创建城市绿色出行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逐步推进“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取缔未经许可占用人行道的马路市场时,也要积极协调开辟合法经营场地,引导马路摊贩入市(场)经营。要继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