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9部彝文古籍入选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我市29部彝文古籍入选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近日,记者在我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获悉,***颁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2号),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189家藏书单位的1516部古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有16家。在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共有48部彝文古籍入选,其中,毕节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29部,国家图书馆3部,西南民族大学民族文献研究中心3部,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7部,贵州民族文化宫图书馆5部,六盘水市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1部。
据悉,自2008年3月1日,我市彝文古籍《彝族源流》进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之后;在2009年6月的申报过程中,我市《摩史诺沤苏》、《彝族诺沤书》、《爨文丛刻·玄通大书》(二卷)、《摩久苏》、《摩史丧仪书》、《摩史叙史书》、《祈福习俗书》等10部彝文古籍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010年,我市《宇宙人文论》、《阿鲁玄通书》、《扯勒丧仪经》、《洪水泛滥记》、《那史释名经》、《彝家大通书》、《水西彝族解冤经》、《祈福消灾大经》、《彝史辑录》9部彝文古籍入选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而在刚刚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我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收藏的《丧仪细沓把》、《十二部勾则》、《哭祭亡灵经》、《丧祭驱鬼经》、《局卓布苏》、《物始纪略》、《伦理经》、《支嘎阿鲁丧仪经》、《婚姻起源书》、《婚嫁曲姐苏》等29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至此,我市共有49部古籍(分属两家单位和两家私人)选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据我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主任王继超介绍,我市的彝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彝文古籍卷帙浩繁,国家有关机构和民间的收藏在6000部以上,其得天独厚,且独具特色,在全国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
王继超认为,目前,切实抓好民族文化古籍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是现阶段民族文化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民族文化服务全市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战略的具体体现,彝文古籍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必须与经济、文化建设相结合,在这种背景下,还需要运用更多科技手段进一步协调彝文古籍保护的开展。通过《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选等一系列新颖的思路,必将塑造更多中国、贵州、毕节的文化名片。
据了解,多年来,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本着对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加强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珍贵古籍的重点保护,推动单位改善古籍保护条件,以此带动古籍保护工作的科学、规范、全面、持续开展。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的有力领导下,紧紧抓住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契机,力争多部古籍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尽可能地改善藏书的条件,扩大藏书量。
(毕节试验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