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建立12N模式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为扎实做好施秉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施秉县建立“1+2+N”模式,落实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开展一次摸底排查。认真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全部***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并与上一年度排查统计情况进行对比,确保不漏、不错、不少一人。详细了解并登记农村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和实际监护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此后按月更新,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实现信息化管理。
建立两种关爱机制。一是建立“1+1+1”关爱帮扶机制。明确“一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一名监护人+一名帮扶干部”关爱帮扶机制,明确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联动、协作、快速应对的工作机制。将排查信息及时通报县教育、公安、卫健、妇联和团委等部门,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落实情况,形成各个部门联动、协作、快速应对的工作机制。
落实多方监护责任。一是落实监护责任。及时督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邻居担任受委托监护人,督促各村和受委托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对新排查出来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落实受委托监护人时,由乡镇、村组织人员进行***监护评估。二是落实帮扶责任。建立干部帮扶台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的落实,在明确责任人的同时,对符合相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农村留守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落实各级各部门具体责任。压实县、乡、村级各个部门具体责任,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办督办。
据了解,施秉县留守儿童137人,困境儿童58人、孤儿4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人,1-3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2.91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救助资金1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