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在2013年省级蔬菜项目申报中获得4个项目实施
毕节市在2013年省级蔬菜项目申报中获得4个项目实施
9月18日,据省农委《关于2013年省级蔬菜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发167号)文件获悉,毕节市在2013年51个省级蔬菜项目申报中获得4个项目实施。其中,贵阳市5个,遵义市9个,毕节市4个,省直6个、黔西南州4个,黔东南州8个,黔南州5个,安顺市2个,六盘水2个,铜仁市6个。
2013年,毕节市承担省级蔬菜资金项目的目标任务:建设500亩以上规模化基地5万亩,新增蔬菜种植面积10万亩(次);新增食用菌种植规模400万袋(棒);示范推广蔬菜生态化栽培配套技术30万亩(次);创建标准园2个,组织开展推介活动2次。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各项目县(市、区)农牧局作为这4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其主要具体项目为:一是由毕节市经济作物工作站承担的《毕节市省级星火蔬菜项目》,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6月—2014年10月,实施地点在七星关区朱昌镇、黔西乌骡坝镇、织金桂果镇及全市相关基地示范推广;二是由七星关区农牧局承担的《七星关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蔬菜示范项目》,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6月—2014年10月,实施地点在七星关区朱昌镇;三是由金沙县农牧局承担的《金沙县休闲观光蔬菜示范项目》,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6月—2014年10月,实施地点在金沙县休闲观光蔬菜示范园(西洛乡、平坝乡);四是由威宁县农牧局承担的《威宁县蔬菜基地及示范项目》,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6月—2014年10月,实施地点在威宁县草海镇、小海镇、金钟镇、羊街镇、麻乍乡。
为此,毕节市农委主任付业春要求,在全省51个省级蔬菜项目中毕节市承担了4个项目的实施,我们一定要按照各县区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