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立案庭严把立案审查关防范虚假诉讼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一是集中统一分案。将同一被告的同类案件,交由同一业务庭负责审理,以便于对该类案件事实的整体了解和情况掌握,防止虚假诉讼。
二是严审签名真实性。立案环节加强对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起诉材料签名的审查力度。对起诉材料的签名真实性经目测审查存有异议的,首先要求代理人提交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当场和当事人联系,确认诉讼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及相关签名是否其本人所签。当场难以核实的情形下,要求代理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待进一步核实审查,也可由代理人签署确认当事人签名真实的确认书,明确代理人对签名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三是严格调解协议确认审查。特别是对于当事人自称双方已经自行和解,愿意接受诉前调解,并希望法院即刻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立案人员立即与诉调对接中心沟通,并对诉讼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查,以防范当事人的虚假调解。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3:05: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