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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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会同州财政局、国税总局州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州各县(市)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方案》明确,2020年2月-6月,全州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高于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6月30日,全州已对2814家企业单位、90684人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6287.92万元,全面完成减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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