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法制办赴基层开展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调研工作
为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4月下旬,由州政府法制办法规科科长罗羽带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分别赴福泉龙昌镇、惠水断杉镇、荔波玉屏镇开展调研,就制定《黔南州关于推行村居两委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市(县)司法局、法制办、乡镇负责人、村居负责人、部分挂职扶贫干部以及已经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调研主要对法律顾问从业人员组成结构,操作模式,经费来源,村居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实际运行状况及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与会人员根据调研提纲,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对象、覆盖方式、经费保障、工作范围、工作运转以及工作障碍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并提出了许多可行的建设性意见。为村居法律顾问的如何实施、运作提供了基础性可靠性资料。座谈会气氛活跃,讨论热烈,取得好的调研效果。
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对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使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进一步向社区深入、向农村延伸、向基层倾斜,使社会最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意义重大而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