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532工作模式树立婚育新风尚
为推动群众广泛树立正确健康的婚育观,施秉县创新“5+3+2”模式,推动早婚早育专项整治,树立婚育新风尚。
五种方式宣传教育。一是为拓宽宣传渠道,积极与县融媒体中心联系,在今日施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普法在线栏目,对《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开展广泛宣传,定期推送禁止早婚早育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实行部门联系乡镇帮扶制度,各部门及时深入联系帮扶乡镇、帮扶村,到早婚早育突出的自然寨、民族村、早婚早育家庭等开展送法到家教育宣传,引导网格员、帮扶干部、乡镇政法民政干部等,通过入户、电话沟通、微信和参与调解等方式开展教育宣传。三是在元旦、春节结婚的高峰时期,利用赶集日通过定点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宣传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加强整治重点对象宣传,通过向每一个早婚早育家庭及有早婚苗头的家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针对性入户宣传,促进婚育知识家喻户晓。五是全面开展婚育文明教育进社区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到社区进行宣传,把婚姻管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整合培训资源,在移民搬迁社区为苗族妇女同胞集中开展婚姻法等相关法规法规培训,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婚姻法等规定,树立文明婚育观。目前,全县共悬挂横幅8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张贴相关制度宣传牌30余块,开展培训宣传3次。
三种途径干预约束。一是婚姻登记约束。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婚育行为,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杜绝违法登记现象。二是道德规范约束。指导全县76个村(居)委把禁止早婚、早育、包办、买婚、抢婚等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运用道德规范助力早婚早育防治工作。三是保护解除约束。针对家庭暴力、故意伤害、遗弃等问题较为突出的早婚早育家庭,共同帮助早婚早育对象依法行使合法权利,解除同居关系,鼓励他们重拾生活勇气。
两种形式关爱救助。一是建立留守儿童台账,落实监护责任,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救助。针对早婚早育家庭,会同村“两委”干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发现早婚早育对象存在遭受家庭暴力、故意伤害、遗弃等较为突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开展好保护解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将早婚早育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落实综合救助措施,做到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