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黔南州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长江流域生态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10日向贵州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州委、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1次州委常委会议、2次州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黔南州整改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唐德智,州委副书记、州长吴胜华为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黔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整改方案》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担起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主动认领,精准发力,全力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黔南州的11个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认定黔南州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基本完成的2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到2020年,全州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0%以上,基本消除国控断面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中心城市(都匀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5%以上,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5%以上。全州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全州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8%以上。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省规定要求。
《整改方案》围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打好五场标志性战役、综合施策推动绿色发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四个方面重点工作,明确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同时,为组织抓好全州整改工作,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制定整改措施,细化目标任务;三是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四是实施***督查,严肃责任追究;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宣贯力度。
此外,《整改方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黔南州的11个问题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认定黔南州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基本完成的2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进一步细化确定每一个问题整改的责任单位及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确保督办落实并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调度“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情况,兼顾第一轮督察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实施季调度。综合采取“明查+暗访”方式,组织日常督查、专项督查,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充分运用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督查督办、问责等措施推进整改。同时,针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将依法依规依纪强化责任追究和典型案件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以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为契机,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生态之州·幸福黔南”。
***:黔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docx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