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5月21日上午,黔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毅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民、陈有德、韦祖宏、张仕雄、陈稠彪、张蓉,秘书长罗必刚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及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法制委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讨论了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草案);讨论了《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及起草说明;讨论了关于对州农业农村局和州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草案);讨论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会议还讨论了相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科学规划,加大产业支持和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群众致富增收。州人民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力度,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做好乡村的公益诉讼知识宣传,让群众知晓,维护好群众自身利益。同时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筹划,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黔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州检察院、州发改局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