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疫后助力旅游企业复苏的提案(第88号)答复
委员姓名:王光荣
提案内容: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7月国家文旅局宣布省内旅游业务可以全面开放,国内的旅游企业也随之复工复产,开启了国内以及省内旅游业务,不过,并没有像有些业内人士预测的那样,出现井喷式的客流增长。
从今年的十一黄金周看数据,就能反映出我们旅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刚刚过去的十一加国庆双假期8天长假,全国出游人数6亿多人次,是去年同期出行人数的70%左右,然而通过旅行社有组织的出行才近2%,由此可见,在全国旅游市场恢复前景一片大好的形势下,大多数旅行社为什么那么“惨”,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大多数旅行社跟不上“时代”的节拍?
我把旅行社“惨”淡经营的原因归集如下:
1. 家庭自驾游增多,“双节”期间,小轿车高速免费。
2. 年青一代(80后/90后/00后)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发生巨变,特别是疫情催化了进程。
3. 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支撑的智慧旅游兴起,导致游客对线下咨询失去依赖。
4. 拼团参加旅行社旅游团怕感染新冠肺炎等传染病。
5. 媒体以往对旅行社行业过度的负面报道,导致游客对旅行社不信任。
6. 传媒对自驾游、自由行等过度宣传。
7. “出游禁令、缩水假期”,堵死学生出游市场。
8. 疫情改变了其他旅游经营者的销售习惯,纷纷建立或加强自有渠道。
9. 旅行社的产品不适合疫情防控期间旅游市场的需求。
10. 旅行社的宣传自身优势的工作欠佳,比如旅行社的导游优势、计调优势以及安全保障优势(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先行赔偿义务)等。
11. 各种非法俱乐部、车友会、户外群、等组织游客出行,对旅行社的冲击很大,对游客安全保障风险也很大。
以上是旅游企业在疫后面临的困境,特别是最后一条因素,值得我们关注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据了解好多群主与保健品公司或购物店合作,组织超低价甚至0团费旅游,大部分组织者没有合法资质,也不跟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有部分群主借用旅行社资质收客发团,严重扰乱了行业秩序,阻碍行业良性发展,造成更多旅游企业疫后复苏雪上加霜。
据业内人士反馈,目前有保健品公司也在大规模组织吸纳会员,收取会员费或购买保健品送低价游,发展速度很快,如今已形成较大规模,保健品公司自行组织会员或保健品购物团旅游,避开了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如此下去势必会对旅游行业造成新的冲击和业态破坏,而且游客在旅行中出现问题也投诉无门。对此,期望相关部分介入了解和深度调研,清查剔除没有资质的组织或团体,避免无照经营或逃避监管,给疫后的旅游企业复苏扫清引流障碍,助力我区以组团业务为主的旅游企业良性发展。
承办单位: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经办人:刘罡
联系电话:31851887
办复情况:
王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疫后助力旅游企业复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将把您所提出的有关情况反映给沈阳市文化旅游执法总队,一是关于保健品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的要求,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整治旅行社行业领域乱象,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二是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三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抵制无照经营和非法社团组织,
除此之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局多次组织了一日游活动和其他旅行宣传推介活动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旅游企业,为企业复工复产尽一份绵薄之力。
您所反应的问题也是大多数旅游企业反映的现象。因此受到了省文旅局的重视。现将文件转达您,也希望文旅企业对不良现象进行监督举报 。政府呼吁全社会都共同努力打造旅游业良性发展的局面,文件如下: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工作目标,将重点整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检查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特别是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包价旅游产品。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重点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团队、地接社的执法检查,对旅游集散地、主要景区中的旅游团队进行重点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查处;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体检式”暗访评估、网络监测、集中检查等方式,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并组织查处;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现场督办等方式,部署各地依法查办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件,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序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
为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包括以“零团费”形式、以赠礼品或者养生养老会员等方式、以俱乐部或者户外活动等名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执法案例。文化和旅游部提醒广大旅游者在旅游消费时,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倡理性消费,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主动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降低消费风险。文化和旅游部同时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12318和举报平台jbts.mct.gov.cn,欢迎社会公众对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举报监督。
感谢您对皇姑区旅游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6日
撰稿人:刘罡
审核人: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