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四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锦屏县四措并举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全县民政系统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确保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2月14日,1-2月份发放全县各类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共计629万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组织各乡镇有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二、灵活务实,优化社会救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同时明确在锦屏县疫情防控期间,对其他外来人员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可向急难发生地直接申请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可根据需要,简化程序,直接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乡(镇)可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因疫情影响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携手共度难关。
三、重点关注,加大困难特殊群体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指导乡(镇)社会事务办、社区(村)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发现特困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对确诊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及时摸排、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四、精准服务,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印发文件、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主动联系本地平面媒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门中有人”;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接收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政策指令要求,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疫情和突发状况。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政策举措,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同心协力,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