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法制办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
2016年,我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有权不可任性。
一是按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积极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是代州政府草拟《黔南州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16〕7号),结合黔南实际,我办代州政府草拟了《黔南州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代拟稿),现该《工作要点》经州政府审定并下发十二县(市)和州直单位执行。
二、继续简政放权,确保建设法治政府出实效。
1.代州政府草拟了《黔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我办结合黔南简政放权工作实际,代州政府草拟了《黔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并在充分听取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和完善,于8月11日以州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2.为促进各县(市)、各州直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审批权运行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经全面清理,代州政府草拟黔南州人民政府令第27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经州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6月21日公布施行。其中,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1项,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3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10项,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125项(含承接***下放州级实施的5项,省人民政府下放州级实施的50项)。
3.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政府令〔2015〕165号),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逐项进行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培训业务人员,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使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顺利运行。
4.组织审查龙里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参与理顺都匀经济开发区和匀东镇管理体制工作。严格自查清理违规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并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瓮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方案》报州政府审定,目前该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报省委决定。
三、规范行政强制权,避免权力滥用。
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黔南法治组发〔2016〕2号)及《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全面依法治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黔南法治办〔2016〕1号)文件要求,我办牵头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专项任务。为推进该项任务的具体落实,实行行政强制权清单管理制度。制定下发《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牵头落实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维护我州规范性文件的法制统一。
1. 为规范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行为,控制行政权力扩张,维护法制统一,我办代州政府草拟了《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经充分征求意见和修改及州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今年6月30日印发执行。《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州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机制,有力推动我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手动到自动属全省首创。
2.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和质量。我办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为重点,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及州人大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的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州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2016年1月1日以来,办理各类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合法性审查43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件,向省政府及州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地方立法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征求反馈意见61件,完成《樟江流域保护条例》与《500米口径大射电望远镜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调研、起草和论证2件,起草《黔南州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件,起草或起草《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黔南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内部规范性文件2件,出租车行业改革、城市管理立法、黔南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事项调研3件,呈交州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报告2件,其他事项10件,合计办理法律事项147件,参加各类会议120余次,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会同州发改委顺利完成黔南州招投标文件清理工作。其中,招投标文件决定保留9件、修改2件、废止3件。
(五)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
我办协助州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工作,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代州政府拟定《黔南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我办代州政府拟定《黔南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现已报请州政府审定印发执行,属全省首个出台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地区。三是完善州政府法律顾问相关聘用手续和工作制度。为加强政府与法律顾问间无缝对接,6月22日,州政府法制办召开法律顾问恳谈会,彭良华、刘海等五位州政府法律顾问全部到会,我办代州政府向五位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落实法律顾问轮流值班制度。
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和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理性维权,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社会减压阀的功能,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使行政复议工作成为新形势下依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和途径。同时,不断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办案,对疑难案件,除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了解情况外,还主动深入到现场及申请人家中查看和了解情况,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搞清案件的前因后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报领导审批后拿出正式处理意见。
1.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请人不论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话预约还是电子邮件申请复议,只要符合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都一律予以受理。截止2016年10月18日,州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5件,旧存10件,立案受理88件,不予受理7件,其他10件。立案受理98(旧存10件)件,已审结73件,中止1件,未结24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18件,责令公开3件,撤销14件,驳回5件,终止33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补偿、土地确权、林地确权、工伤认定、信息公开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
2.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质量。为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2016年1月6日以黔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资料的通知》(黔南府行复函〔2016〕1号),要求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交答复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等按要求提供,对逾期提交答复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相关材料的,依法撤销其处理决定;2016年4月15日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同意,印发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试行)》。
3.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按照《州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报请州政府对黔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起草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试行)》,已经州行政复议委员会同意印发执行,该制度包含了接待、权利义务告知、立案、审理等九个制度。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草拟了《黔南州州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印发执行。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积极支持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案件,认真履行诉讼参加人的义务:提交答辩状,收集整理证据,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等。自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施行后,涉及州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快速增长,州政府出庭参加的行政应诉案件从2013年1件、2014年6件到2015年猛增至20件。案件类型从山林土地纠纷方面扩展到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工伤认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等方面,涉案类型比以前更为广泛。
截止2016年10月18日,州政府共收到出庭应诉案件81件,比2015年全年增加了20件,案件增长率为305%。
为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起草了《黔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试行)》,经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现已报请政府,待审定后印发执行。
5.积极办理提案工作。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按照提案办理的程序,联系提案人,与提案人对接、沟通,最后作出答复意见。于2016年6月24日作出了《对黔南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并已邮寄送达给各位委员。办领导交办了撰写行政复议工作改革分析报告的事项,经过调研、收集和参阅相关资料,于2016年6月26日拟写了黔南州行政复议改革基本情况分析报告,已呈交领导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