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创建森林城市再传捷报
2019年12月10日,贵州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林业局下发《关于授予2019年贵州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的决定》(黔绿办字〔2019〕13号),授予全省11个县(区)“省级森林城市”、99个乡(镇、街道)“省级森林乡镇”、800个村(社区)“省级森林乡村”、2800户农户“省级森林人家”;毕节市获15个省级森林乡镇、84个省级森林村寨、523户省级森林人家称号。自此,全市己获省级森林城市7个、森林乡镇42个、森林村寨157个、森林人家961户,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研究森林生态安全工作,提出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的“四个着力”。为此,毕节市全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1月30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毕府办函〔2018〕13号印发了《毕节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2018年11月7日,《贵州省毕节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在北京通过了国家林草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市创森办于2018年12月25日以(毕创森办字〔2018〕1号)文件印发了《贵州省毕节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2019年3月1日,市政府办又以毕府办函〔2019〕11号印发了《毕节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9-2020年工作方案》。在此期间积极组织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申报评选工作,为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希望以获得荣誉称号的县区、乡镇、村寨和个人,继续努力,维护好建设已取得的成果,持续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争取早日获得国家层面的荣誉。其余县区、乡镇、村寨和个人要按照《贵州省毕节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的要求,全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按符合一家申报一家的要求,积极申报参评国家、省级系列森林荣誉称号,使毕节早日建成“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