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石伤人业主须自证清白
现如今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但有这么一种既不安全又不合法的现象,就是高空抛物。住在高层的住户随意将杂物从楼上扔下,或者楼宇管理方共有人对楼宇设施疏于管理导致墙体坠落,这不仅让楼下居民感到无奈,更重要的是严重威胁着居民的人身安全。近日,就发生了一起由高空抛物引发的全体业主“连坐”赔偿案。
近日,张某途经某小区楼下时,突然被坠落的巨大水泥块砸在右肩而受伤倒地。经医院诊断,张某为右锁骨远端骨折、右肩胛骨骨折,住院16天后出院。张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经民警介入调查得知,砸伤张某的水泥块系楼顶上的外墙面,该房屋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坠落的外墙面是某公司在安装避雷设施时重新粉刷上去的,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公司。
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及该楼20户业主共同赔偿其此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因此次事故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7万余元。法院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法院判令该楼20户业主分别赔偿张某7369.75元,同时驳回了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金晓鹏 田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