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继承
日前,索镇前毕村村民高爱华老人到县医保处大厅咨询,她用老伴医保卡去药店买药买不出来,县医保处征缴科工作人员接待了她,根据她提供的老伴个人信息查询得知,她的老伴是齐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于今年1月6日去世,医保卡个人账户内还有900多元。
“同志,医保卡内有钱,为啥不能买药呀?”高爱华老人问道。
县医保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要医保卡不注销,像高爱华类似情况医保卡可以正常使用,但2014年7月1日我县医保卡全面升级为金融社保卡,原职工医保卡全部停止使用。高爱华老伴已经去世,单位无法为其办理金融社保卡,导致其老伴的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
近期,由于全县社保卡升级,类似高爱华这种情况较多,县医保处征缴科负责人提醒大家,出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到县医保处征缴科办理医保个人账户继承手续即可。
据了解,医保个人账户继承手续需提供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销户手续或火化证)、继承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农行卡复印件。
(董兆云 周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