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业务办理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在疫情期间就调整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的办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将通过网络、电话、邮寄、微信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除特殊情况外,中心暂停现场接待咨询业务。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12348 或0854-8230148,申请材料邮寄地址: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村德远路州纪委大楼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收。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请百度搜索“12348贵州法网”,实名注册后点击“法律援助网上申请”。
二、疫情防控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要到中心现场办理业务的,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请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做好防护措施,如实填写信息登记表,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在大楼内走动。
三、对体温检测高于37.3℃或者不佩戴防护口罩的人员,建议通过网络、电话、邮寄等方式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发现有疑似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中心将报告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相关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