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接待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现就疫情期间行政复议接待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黔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暂停当面解答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暂停接收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咨询行政复议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854-8231539,0854-8196098,0854-8257866)。
三、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请务必写清楚联系电话)。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请将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黔南州司法局(都匀市匀东镇幸福村德远路)收件人:行政复议科
邮编:558000
电话:0854-8257866
请在信封上或邮件封套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黔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