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1-1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更好地为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服务,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规定》(青人字〔1999〕65号),定于11月份对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此次考评工作主要检查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教学管理、制度落实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重点考核评比培训数量、质量及培训项目、形式创新等内容。
二、考评标准
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考核评比暂行办法》(青人发〔2001〕17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质量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7〕37号)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量化考评表》(***一),对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评比。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11月17日至20日,基地自查。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总结,按要求填写《 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二),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二)11月21日至25日,分组考评。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分别派一名负责同志组成4个考评小组由市人事局带队进行分片、交叉考核评比。采取查阅材料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打分。
(三)11月26日至12月初,综合考评。市人事局为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综合打分,将分组考评成绩与日常考核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结果反馈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最终考评结果,决定继续保留或取消相关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二)考评小组成员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实事求是进行考核评比,客观反映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成绩和问题。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考评工作的,将取消参加考评资格。
(三)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分组考评人员名单,请于11月19日12:00前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柳向东 联系电话:85911380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1:《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综合质量量化考评表》
***2: 《2008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