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6日,黔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毅,副主任逄焕华、杨筑萍、陈忆秋、符晓钢、韦祖宏、成祺兴、张仕雄及秘书长黄培庄出席会议。
副州长刘建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亮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涛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表决通过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罗毅指出,本次会议是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最后一次会议。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制定民族法规和地方性法规6件,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131项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黔南州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黔南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等9项执法检查,对政府扶贫开发、城乡低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7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对7个政府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作出决议决定3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5人次,为黔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
罗毅指出,过去的五年,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牢记使命,以民主团结、奋发向上的精神,全心全意投入常委会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罗毅强调,即将召开的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深入贯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州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图强,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做好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会议还组织新任职人员对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