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黔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黔南州科技计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确定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黔南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所、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组织等。
(二)在2016年州级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项目,已承担有一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的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有保障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筹算合理(申请的科技经费不超过10万元),自筹资金与申请本计划资助经费比例为1:1以上。项目中的应用研究类项目完成时须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其他可考核的技术成果。
(四)项目申报必须符合项目支持重点和范围,科技含量高、可操作性强、目标明确,资金筹算合理,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五)黔南州科技计划项目,各计划类别之间不可重复申报。
(六)县(市)申报的项目,由县(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州直有关部门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的计划类别,在黔南州科技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qnkj.qiannan.gov.cn/)内填报《黔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联系相关业务科室索取填报。
(二)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所需的其他***材料(专利申请或授权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平装),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印章,报送黔南州科技产权局相关业务科室,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三)项目申报日期为2016年7月5日至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高新科: 陈显 8222266
2、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农村科: 陈宾 8238360
3、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
发展计划科:彭永秋、韦川英 8227731
***:1、2016年度黔南州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最下方)
2、2016年度黔南州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最下方)
3、2016年度黔南州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最下方)
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1 日
黔南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