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人畜混居时代告别
(一)高位推动,统筹协调,下好“一盘棋”。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全程参与指导督导,组织现场观摩3次。分管副县长每周一次片区现场调度,现场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步开展暗查暗访,督查督办。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调度排名通报,并按10%比例现场核实,对完不成本周任务的乡镇、村追责问责。在制发《榕江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歼灭战工作方案》基础上,还研究制定了简易操作和问题解答说明,统一指挥、统一认定、统一标准,全程督导,网格化推进。
(二)分类整治,科学指导,量准“一把尺”。按照“节约实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实际选择整治方式。鼓励采取新建独立圈舍、集中圈养等方式实施整治,并拆除原有圈舍或调整圈舍用途,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对用地条件紧张、不具备集中圈养或新建独立圈舍的,在确保基本卫生健康条件和降低人畜共患疾病风险的条件下,采取拆除圈舍、更换圈舍用途、原址完全隔离等方式实施原址整治,实现畜禽圈舍与厨卧等居住空间完全分割。按照“县级统筹、乡镇落实、村级主责”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同时在部门指导上,县住建局负责危改同步“三改”中的人畜混居整治项目;县生态移民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旧房未拆除、未实际搬迁的人畜混居整治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人畜混居整治项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集中圈养、新建独立圈舍的选址工作。
(三)综合整治,规范行为,织紧“一张网”。整治过程中充分考虑人畜混居整治与畜禽粪污治理相衔接,将人畜混居整治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按照“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实现就地就近转化。对农村新建住房,引导群众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人畜分离的原则建设,确保实现畜禽圈舍与厨卧等居住空间分隔。对农民群众没有养殖需求的,采取拆除圈舍或调整圈舍用途等方式对原有圈舍进行改造,防止人畜混居反弹。同时,各村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教育,规范农民群众畜禽散养行为,增强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畜禽“乱撒、乱跑”等问题,确保了人畜混居整治成效。
(四)整合资源,资金保障,管好“一本账”。县财政按3000元/户的标准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各乡镇,由乡镇按“一户一策”统筹使用。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贫困村充分利用各方帮扶资源筹集资金,对一些确实无能力自筹的家庭给予资金倾斜。截至目前,该县共投入人畜混居整治资金达2000万元。
(五)干群参与,思想统一,攥紧“一股劲”。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网格员、帮扶干部的带头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思想动员,与群众一起劳动,感化群众投工投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并由政府按“一户一策”定量资金补助带动老百姓自愿补差,督促整治。联系施工队和技术员及时进场施工,运水泥、砂石料,提供技术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