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3日-12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2022年1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反馈会后,2022年1月20日召开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玉州区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对照查摆、主动认领问题、做到真整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现将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全面落实落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罗坚任组长,谭雄文、李嘉宁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由各股室负责人具体实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2022年1月11日,召开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2022年1月20日,制定《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六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三)狠抓工作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过程的督导检查,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整改问题的内容及措施成效
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5大类17个突出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8项任务措施,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整改,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截至2022年3月31日,整改完毕的有56项,其中整改完毕还需要长期坚持的有56项,正在整改的有2项。提醒谈话15人,健全完善制度9项。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关于卫生健康系统系列指示精神有不足,践行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2018年至2021年党组组织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有关本系统工作的***和指示批示精神流于形式,仅停留在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与推进本系统卫生健康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28日召开玉州区卫健系统安全防范工作、定点医院DRG会议;2月18日召开玉州区卫健系统国债项目部署会;2月25日召开玉州区卫健系统廉政党课暨家风建设推进会议以及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学习会;2022年3月10日制定《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方案》。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2022年3月29日上午召开区卫健局党组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由局党组书记罗坚亲自领学******在3月17日***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精神,******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学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内容和对******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集中再学习。三是切实把******有关卫健系统工作的***和指示精神结合卫健部门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能力。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组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不够到位。一是组织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不够细。2021年2月至8月辖区内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二层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防控物资配备不足、发热门诊特殊核酸采样点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被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二是疫情期间,镇(街道)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未达到常态化。2021年11月16日至22日,巡察组抽查发现名山、南江、城北、大塘、城西新冠疫苗注射咨询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无人值守;辖区内定点医院(市二医院)新冠传染病隔离区仍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组织班子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坚持“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原则,抓落实抓细防控物资配备、院感防控、发热门诊、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等工作。二是局党组切实指导各医疗单位及二层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检查组不定时对各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导,每次督查后及时通报,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印发《关于发热哨点诊室实战型抽查工作方案》,至今对各医疗机构进行7次疫情防控督查。2022年1月1-3日对发热哨点诊室开展实战型抽查,于2022年1月4日出关相通报;2022年1月29日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专项督查,于2022年1月30日出相关通报;2022年2月8日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专项督导,于2022年2月8日出相关通报;2022年2月9-18日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于2022年2月10出相关通报;2022年2月28日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于2022年3月2日出相关通报;2022年3月21日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专项督查,于2022年3月22日出相关通报;2022年4月21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于2022年4月22日出相关通报。三是推进玉林市二院新冠传染病隔离区整改,专人负责新冠疫苗接种,多方位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工作力度不够。一是项目建设协调、沟通不到位。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因存在变更土地证权利人等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至2021年10月2日尚未开工,被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黑榜通报。二是对项目督促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仁厚、大塘、仁东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未能按时完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17年、2018年下达的指标,其中,大塘镇卫生院项目2021年10月27日才竣工验收,仁东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综合大楼工程项目尚未验收,仁厚、大塘镇卫生院工程项目均未完成结算审核。三是推进抗疫特别国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辖区内二层机构特别国债项目均未能按照自治区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至2021年6月初才完成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将推进项目建设纳入中心工作,保持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抓落实。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固定一次和不定期到各项目现场督导调研,切实解决项目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定期召开推进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针对存在问题明确解决路径,确保项目推进顺利高效。截至4月10日,共开展调研督导5次,解决问题2个。二是建立机制助推项目建设。完善汇报、观摩、通报、问题解决等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局项目办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完成时间节点和当前施工进度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倒排攻坚计划,对主体完成时间、配套附属设备等工作要按时间节点完成,一月一总结,确保工程进度。其中: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已于2021年12月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桩基础施工6条,正在进行桩基础静载检测,已拨付资金344.5207万元;仁东中心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已经完成验收;仁厚镇卫生院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材料已送审,经区财政局初步审核,反馈需该院重新补充材料;大塘镇卫生院工程项目结算已经送审。三是转变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以玉州区“干部作风建设暨能力提升年”活动以及“学用政策促发展”活动为契机,着眼解决“知识不足”“本领恐慌”,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服务项目建设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综上所述,除仁厚镇卫生院工程项目、大塘镇卫生院工程项目结算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指导基层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够到位。部分卫生院(室)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不规范。2020年5月25日,南江街道玉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药品储存不合理,被市卫生健康委绩效考核通报。2021年11月17日巡察中发现仁厚镇道良村卫生室、仁东镇大路社区第一卫生室药柜仍出现有过期药品与有效期内的药品混合摆放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从市级层面监管下沉到县区级层面实时监管,从季度监测监管变成月监测监管。二是加强各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和基本药品使用管理。三是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2022年2月25日仁东中心卫生院防保组工作人员对大路社区第一卫生室进行督导,对过期药品按规定进行报废下架处理,同时对该卫生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定期进行盘点,对近期药提前下架;于2022年2月26日仁厚镇卫生院由分管领导陈晋斌副院长带队到仁厚镇道良村卫生室进行督查,对该卫生室负责人进行提醒,今后定期进行盘点,对近期药提前下架。印发了《关于印发玉林市玉州区基础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玉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021年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情况考核,并于3月15进行了通报。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对基层卫生服务项目***问效不够。考核抽查形式单一,未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仅在电话里抽查考核。2019年至2021年期间,区卫生健康局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的年度考核通报中反映,存在问题年年相似且不达标现象。如全区8个镇(街)医疗机构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者、重性精神疾病者等存在未达项目指标要求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调整了玉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二是从区、镇街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抽调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儿科、妇科等方面的专家组建团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着力提升玉州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在2022年2月24日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玉林市基本公共卫生年度考核中,我区排名上升到全市第4名,比前几年排名靠后有了明显的进步,进入了第一梯队。三是3月1日召开了玉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座谈会,听取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的困难和建议,就如何提高玉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探索与交流,着力提升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推进信息化水平提升,2022年计划申请各级资金500万,打造物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体检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五是制定2022年第一季度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通知,采取各基层医疗机构交叉互检+线上线下+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对督查结果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项目执行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项目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推进县域医联体建设效果不明显。辖区内医联体只签署协议,仍然停留在仅有少数人员交流,患者转运等简单的建设内容上,缺乏统一的内部管理机制,结构较为松散,没有发挥医联体的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现有的7个县域医共体管理。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南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东中心卫生院、大塘镇卫生院、仁厚镇卫生院组建了县域医共体;玉州区妇幼保健院与玉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城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名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了县域医共体。2021年,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24%,牵头医院向基层下转住院患者109人次,慢病患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率(面对面随访)95.07%,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5个。二是整合区域信息平台。依托建设玉林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共体内信息互通、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协作和双向转诊,为落实和推进分级诊疗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全市要求,在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分级诊疗远程会诊系统推广应用,1月中旬起,组织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系统信息员并组织培训,由信息员负责培训医务人员。三是整合医疗服务资源。医共体内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注重发挥中医专科优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区红十字会对捐赠物资管理不够规范。2017年以来未制定有捐赠物资管理制度。2020年疫情期间接受发放捐赠疫情物资,未建立捐赠物资的收发台账,只零散记录了收发流水账,不便于账实核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玉州区红十字会进一步完善制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于2022年2月7日制定《玉林市玉州区红十字会接收和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当日经玉州区卫健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给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二是建立捐赠物资收发台账,2020年疫情期间,玉州区红十字会共接受捐款183798.88元,以及接受捐赠价值1159037.40元的疫情防控物资。接受的款(物)和款(物)使用情况已及时在玉州城事公众号公示,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接受本级审计部门年度社会捐赠款物审计和专项审计没有疑问后,于2021年2月4日请求广西玉林中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人道支援,对我会接受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做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并按捐赠款(物)要求对捐赠票据和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三是2022年2月10日,玉州区红十字会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企业捐款187141元,接受捐赠价值265048元的防疫物资,支援百色抗击疫情。2月15日,该批物资运往百色市德保县,2月17日德保县红十字会发函告知我会已收到物资。2月25日,玉州区红十字会将款物捐赠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建立捐赠物资收发台账。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指导推进区计划生育协会重点工作不突出,履行职能工作有差距。巡察期间,未能提供2017年以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宣传相关工作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6日发文《玉州区卫健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调整由副局长李嘉宁同志联系区计生协会加强对区计生协会工作的业务指导。二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协会的爱心保险、关爱保险、综合保险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做好计划生育协会春节计生户慰问、优生优育、促进家庭健康工作。2022年1月下旬,区计生协会开展“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走访基层服务健康”慰问活动,深入到南江街道新联村等21个村(社区)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36户,为他们送上棉被、花生油、大米、面条、饼干等慰问物资一批,约折合人民币9300多元,让他们倍感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引导他们科学防疫、掌握健康知识,提高家庭健康素养。三是从4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优生优育促进家庭健康服务活动,联合玉州区妇幼保健院免费为育龄妇女、婴幼儿、儿童进行诊疗、讲解优生优育和家庭健康知识,协同卫健部门共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四是及时完善2017-2022年以来区计生协会开展5次优生优育宣传、家庭健康促进工作的活动台账。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一是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2018年至2021年未明确有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期间未能提供2018年至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台账。三是“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党员参与率低。抽查发现卫生健康局党支部2021年10月30日参与度仅23.33%,大塘镇卫生院党支部2021年11月6日参与度仅15.38%。”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2日区卫健局党组发文《关于调整玉州区卫健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健工委委员李嘉宁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2022年度卫生健康工作之中,作为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和公立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述职工作。2022年3月17日,卫健工委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议,会上各医院党组织(党委)书记就抓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述职,强化了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医院领导班子和卫健系统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2022年1月28日在医院负责人、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集体学习。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指导区疾控中心、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玉州区妇幼保健院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公告、通知、科普知识,引导公众对疫情防控形成科学的正确认识,也有效地避免引发不良负面舆论。五是继续抓好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自学的管理。由卫健党工委牵头,督促各医院、局机关支部党员日常登录学习“学习强国”APP,局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个人参与学习的效果截图发上党员微信群。经随机抽查,卫生健康局党支部2022年3月15日参与率 58.06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问题
1. 关于“抓基层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制定制度涉嫌造假。区卫生监督所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出现“公司部领导”、“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等不相符字眼。二是存在套开会议现象。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至2021年共有6次院长办公会同一时间套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工作人员立行立改,认真检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落实,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3月31日局党组印发《玉州区卫健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方案》(玉区卫健党组发〔2022〕3号),重点整治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目前活动已进行到集中找准问题阶段。三是督促玉州区妇幼保健院按照卫生医疗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对该院内部重大问题和院长办公会决策议事内容,依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分别开好会议,规范做好会议记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关于“履行职责职能监管不够到位。一是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2020年至2021年9月,群众投诉举报的医疗机构、美容机构涉嫌无证营业、执业人员无证等信访件共73件,截止巡察结束,尚有23件未处理。二是对个体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监督不严,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如玉城街道东岳卫生所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因使用未取得相关资格执业证的梁某从事医师诊疗活动被处以3000元罚款,2021年12月14日巡察发现该卫生所仍继续使用未取得相关证件的梁某从事医师诊疗活动,当班的梁某某未能提供《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三是对基层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工程项目于2012年3月25日开工,2016年5月16日竣工,2020年1月才进行结算评审,且结算评审超概算,擅自委托不属于玉州区财政局2020年至2023年投资评审服务入围的服务公司进行结算审核,两次委托不同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造成审核费的重复支出。四是对民营医疗机构乱收费屡禁不止问题缺乏有效约束手段。玉林新博医院涉嫌乱收费问题,仅2021年1月至3月就被投诉4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建立追踪监督机制,对群众投诉事项建立“一事一卷”台账,对投诉事项解决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对投诉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时限办结。建立问责机制。根据投诉事项实行职能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原则,对不按时办结、不依法办理的责任人进行问责。(2)玉州区卫监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医疗机构、美容机构涉嫌无证营业、执业人员无证等73件信访件进行统一的回头看检查及梳理,发现每个举报信访件卫生监督员都按时间节点到群众投诉的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时把调查结果回复投诉平台及投诉人,经查阅投诉平台属玉州区管辖职能范围的投诉件都已回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进行了立案处理。经查实,群众投诉件属玉州本级回复的,都按法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回复;投诉医疗机构“无证营业、执业人员无证”的信访件,经卫生监督人员依法依规现场调查核实后如存在违法违规从事医疗活动行为的,都进行了立案处理。(3)关于群众投诉美容机构涉嫌“无证营业、人员无证”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行为的信访件,因美容机构涉嫌在玉州辖区无证经营等不属于玉州区卫健局审批发证和卫生监管职能范畴,医学美容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办及行政审批和卫生监督查处、管理等,是由市级卫健、卫生监督部门审批发证、监督管理的,不属玉州卫健、卫生监督部门监管职能,一般涉及群众投诉医学美容类投诉件都是市级卫生监督部门调处并回复的,群众投诉件属玉州卫健 、卫监所职能管辖的,都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回复,调查发现涉及属医疗美容的,同时也建议投诉人向所属市级卫监部门反映,其他属玉州管辖的群众投诉件都按期限调查处理并回复平台、投诉人。二是针对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法人员监督不严,存在以罚代管问题,区卫健局已委托区卫监所召开了医疗股人员的会议,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及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督查,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督导组。通过督导检查,我局卫生监督员已于2021年12月29日及2022年1月25日对玉州区玉城街道东岳卫生所进行了回访,发现该卫生所的违法违规问题已落实整改完成,并对巡查组巡查发现该卫生所涉嫌违法问题,区卫生监督所已按法律程序立案处罚。三是坚持廉政风险防控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从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局党组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督促区妇幼保健院抓紧对工程结算评审及超概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基建项目的监管,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2〕98号)的规定,切实履行建设单位竣工结算审核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结算审核工作,严把竣工结算审核质量关。制定和完善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规范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流程。加强规范财务制度管理,严格审核建设支出内容,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和监督。加强各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关于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确保今后杜绝延迟结算事件发生。2月24日召开玉州区卫健系统廉政党课暨家教家风建设推进会议。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1)问题核实情况:①2021年1月至3月群众举报玉林新博医院共4次,玉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接到举报后每一次都按要求进行了监督调查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该院也按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督员检查发现玉林新博医院持有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监督时在场的工作人员都能出示有效的相关证件,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②对民营医疗机构乱收费问题,我局卫生监督员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对我辖区民营机构进行全面监督,要求每个医疗机构必须把本医疗机构的收费价格信息公开在醒目的位置,收费较高的项目必须要有告知患者的知情同意书。各医疗机构于2022年1月落实整改到位。(2)情况说明:因医患费用纠纷不属于卫生监督职能,当时建议医患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或医患双方协商解决。(3)下一步的工作:①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并纳入信用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②依法依规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管、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特别是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隔离场所和医疗废物等进行有效监督。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村医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乡镇卫生室村医存在缺岗现象。2021年11月16日至22日期间抽查发现,仁东镇大路村第一卫生所、仁厚镇仁厚村第一卫生所、上罗村卫生室、大塘镇阳山村、三和村卫生室等5家卫生室(所)存在村医缺岗关门现象,未张贴去向告示。大塘镇三和村村医梁某某2021年11月7日至11月19日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出发广州探亲8天,返程后发高烧在市一医院住院8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乡聘村用”工作机制。印发了《玉林市玉州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玉区政办函〔2021〕12号),旨在通过完善编制动态调整、业务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引导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提升村医整体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目前草拟了《玉州区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招聘方案》(送审稿),区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准备上公开招聘公告,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二是草拟了《玉州区政府办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重点聚焦村医作风问题、基本公卫服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将村医工作制度化管理。三是强化对村卫生室监管力度。3月份会同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各政府办村卫生室进行督查,重点围绕村医出勤情况、疫情防控情况、合法执业情况等,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召集村医会议强调纪律,并屡教不改进行约谈。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一是存在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现象。2017年以来,玉州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立案查处1人,5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清退红包共计1700元。2021年第二人民医院出现4起3人收受病人红包现象,其中1人收受2次红包。二是存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8月1日玉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干部职工37人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廉政风险防控常抓不懈,强化廉洁纪律教育,认真推进卫健系统全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玉州区建设“六个过硬”干部队伍的实施方案》再学习再培训,聚焦纪律,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对广大职工和医务人员经常性开展廉洁教育,提高被腐蚀围猎的警觉,不断筑牢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协同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严查违规接收宴请现象,遏制卫健系统干部职工违纪的现象。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一是报销凭证缺失、涂改、名称不一致。如卫生健康局转2019年6月至12月五险、转2020年1月个人所得税均缺少完税凭证;2017年至2019年共有4笔涂改报销凭证;2017年3月16日、7月10日充值加油卡和维修费开票名称不一致。二是存在白条报销现象。2020年2月3日卫生健康局购买口罩39000元,仅附微信聊天记录便转账至商家谢善斌个人账户。三是记账时间与报销时间不一致。2020年1月至4月共有7笔涉及金额1382703元的报销凭证,报销日期超前于记账日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关于卫生健康局转2019年6月至12月五险、转2020年1月个人所得税均缺少完税凭证。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2日查找相关记账凭证共26笔,其中21笔记账凭证已于2022年3月11日全部完成完税补打,其余5笔由于属于卫监所代扣,因更换税务登记点无法补打,已另写情况说明。(2)关于2017年至2019年共有4笔涂改报销凭证。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2日核查记账凭证4笔,均在银行、国库支付回单上加盖印章。(3)关于2017年3月16日、7月10日充值加油卡和维修费开票名称不一致。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2日核查以上记账凭证2笔,因该单位属于区卫健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跟局合署办公,未开设有银行账户,经费报销由局统一支出核算。(4)关于存在白条报销现象。2020年2月3日卫生健康局购买口罩39000元,仅附微信聊天记录便转账至商家谢善斌个人账户。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2日核查记账凭证,因疫情期间物资紧张,物资短缺且需预付货款,经协调对接区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已收集并完善相关***报销手续。(5)关于记账时间与报销时间不一致。2020年1月至4月共有7笔涉及金额1382703元的报销凭证,报销日期超前于记账日期。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2日核查7笔记账凭证情况,均为疫情一级响应期间采购防控物资的支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以及广西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存在资金先预付,采购防疫物资文件和***凭据等相关报销材料滞后再补手续的情况,且已按照文件要求妥善收集完善了采购***凭据等报销手续。二是对相关的财务记账凭证进行调整,先通过预付账款会计科目进行反映,验收结算后再确认业务活动费用的支出科目。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玉州区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原始报销手续,杜绝对原始凭证报销手续涂改、挖补等,保证报销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报销的原始凭证手续必须严格审核,且要求出纳人员录入支付内容时必须正确无误。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合同要件不规范。一是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成交通知书时间。如2017年9月29日,采购办公用品9450元,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成交通知书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二是采购合同没有签订日期。2019年3月第54号会计凭证支付印刷费84000元,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合同、成交确认书均未填写签订日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关于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成交通知书时间。整改情况:于2022年3月12日核查记账凭证情况,已将不规范合同的时间进行更正手续且对相关股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采购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整改情况:对未完善签订日期的合同进行日期补签手续且对相关股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玉州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制度》、《玉州区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的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材料真实,内容完整,手续完备,书写清楚、规范。财务人员在审核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报销手续时严格把关,确保文件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知识的培训。组织各股室人员进行政府采购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政府采购的流程和内容,保证政府采购报销手续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下属单位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采购项目监管流于形式。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4月违规采购不属于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所提供的试剂中标产品共116660元。仁东、仁厚卫生院分别在2020年4月、6月期间涉嫌使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被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处罚30万元、150万元罚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东卫生院、仁厚卫生院已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令将整改材料报局财务股。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医疗设备、药品监管。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9日制定《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医疗设备审批事项审查专家库的通知》、《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玉州区医疗设备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对下属单位采购医疗设备的问题作了明细要求,规范了下属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流程,确保监管到位,确保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到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2018年至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厚,辣味不足,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普遍存在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和思想问题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26日下午,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逐一作了自我对照检查发言,发言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对照查摆六个方面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做到触及思想、又有具体实例,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达到了找准问题、帮助同志、提升自我的目的。二是卫健工委继续指导各医院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日常基础工作。三是从2022年3月起,每季度安排2名医院党组织党务干部到卫健工委党办跟班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务业务能力水平。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2021年区卫生健康系统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15人,其中党员201人,非党员214人,2017年至2021年仅发展党员44名,干部职工申请入党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卫健工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增强政治站位,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抓好局机关和公立医院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积极提升卫健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二是3月17日下午,召开2021年度区委卫健工委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评议会议会,各医院党组织书记对202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述职,会上,卫健工委书记罗坚强调各医院党组织书记要落实政治责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明确发展党员数量要比2021年增加,各医院党组织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用心用力抓好。三是坚持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1)拓展源头,在医务职工队伍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增强工作主动性,尤其是注重在抗疫一线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春节我区各医院驰援百色抗疫中我区各医疗单位34名年轻医务队员在抗疫的前方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或思想汇报;(3)充分发挥医院中的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多渠道地为党组织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季报及***调度调整,要求各医疗部门党组织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填报《发展党员情况季度报表》报到卫健工委党办。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2018年至2020年期间,曾某某、张某某、凌某某等27名退休党员没有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卫健系统各医疗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督促各党组织依照办法全面对党员党费收缴工作进行重新核算,严格执行到位,做到足额收缴党费工作,执行不到位的限时补交。二是加强党费收缴。2022年第一季度全部29个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33381.43元,计划在近期上交区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三是加强退休党支部管理,由工委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与离退休支部书记谈心,要求支部书记认真改进工作,班子带头主动按时交党费,以班子带动其他退休党员始终做到主动履行党员义务,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目前,卫健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中6名离退休党员交纳了2022年第一季度党费,其余离退休党员的党费也在通知催缴中。此问题仍在整改当中,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大多数由股室负责人提议,不是由班子成员提议;大塘卫生院2017年—2021年的班子会议只有主要领导发言,没有其他参会人员的发言记录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研究2018年8月24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原中共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的《玉州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会议程序进行修改调整,文件已在2022年4月8日印发。二是强化议题上会审核程序。对照程序规则审议事项范围,完善局党组会、局务会、工委会会对议题上会研究的报送、确定议题程序。2022年1-3月局党组、局务会、工委会的2021年11月—2022年3月,共召开12次党组(扩大)会议、3次局务会议、3次工委会议,上会讨论的议题均由分管领导在会上提出,班子成员对逐个议题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三是督促各家医疗卫生单位严格对照新实施办法,确保决策工作科学、民主、依法、切实可行。四是责成大塘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针对2017年—2021年的班子会议只有主要领导发言,没有其他参会人员的发言记录内容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少,沟通交流不够。未能提供2020年至2021年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记录内容。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党组抓纪律、带队伍偏松软,干部队伍违纪现象突出。2017年至2021年,共有30人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工作、生活作风纪律被立案查处,其中科级领导6人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局党组和卫健工委联合制定下发《玉州区卫健局谈心谈话制度》。局长与局班子成员谈话共5人,与二院班子领导谈话共5人;纪检组长与局党组成员谈话3人,约谈卫健系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人数12人。二是对区卫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医院再次深入细致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查清单,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制定“权力清单”、定期轮岗、项目建设工程、行风建设和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依法执业、政府采购、党的建设、财务审计等九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列出清单,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排查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三是开展干部职工警示学习教育。结合深化干部行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二层事业单位和医院负责人集中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以案释纪,教育干部。巡察反馈会以来,卫健系统会议上集中学习传达2起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学习传达通报2件。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2017年至202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抓早抓小不够,仅2018年对班子成员进行过约谈提醒1次,对每位班子成员的谈话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卫健系统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1月至3月份共组织监督检查6次,对履职不力12人进行提醒谈话;制定《玉州区卫健局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1月至3月份共对班子成员提醒谈话3人。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科学,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不够的整改”的问题。
1.关于“干部队伍结构老化,断层相对严重。干部队伍结构老化,年轻血液较少。目前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在职在编47人,仅4人为80后,其他领导干部年龄均为60后至70年代初。区卫健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有36人,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29日局党组对******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集中再学习,树牢人才兴医的观念。二是学深悟透中央、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卫健系统当前班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区委和组织部门建议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医院领导班子建设,选齐配强医院领导班子。2022年1月14日—15日,经局党组研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8个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开展优秀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巡察反馈会以来,局党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程序,对玉林市皮肤病医院班子调整1人;区委对玉州区妇幼保健院班子调整2人,进一步优化了医院班子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薄弱,解决系统人才流失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2022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结合卫健系统实际,经与区人社局对接,2022年卫健系统9家医疗卫生单位共拟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录用58名医务人员,现该项工作已进行到公告报名阶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落实五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关于党费收缴不足额、落实“两个责任”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的《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做到规范化收缴党费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和上缴党费,该项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委委员李嘉宁同志负责。二是局党组认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委负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党组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到位。该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罗坚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委委员李嘉宁同志分管,党组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抓落实。三是对五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由党组成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谭雄文分管,督促财务股进行全面梳理,对问题纠正整改,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务不规范问题均整改完成。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审计反馈部分项目进度慢,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反馈部分项目进度慢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推进项目进度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体制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争取最优的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实现卫健系统思想建设有新提高、组织建设有新加强、作风建设有新气象、制度建设有新完善。
(二)进一步聚焦问题导向,持续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聚焦问题、聚力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强化督查,杜绝问题反弹;对正在继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夯实责任、常抓不懈,确保按序时推进,全部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助推高质量发展。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切实把整改提升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及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服务大局、改善民生上,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2823766;邮政信箱: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政秘股,邮编:537000;电子邮箱:yzqwjj488@163.com。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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