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百万群众老有所养——黔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综述
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州福泉市成为首批试点县市;2011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州都匀、瓮安等9个县市列为试点,到2012年我州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经过5年的艰辛努力,全州新农保和城居保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制度全覆盖,成为目前参保人数最多、受益面最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促进黔南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兴州、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步实施,艰辛发展,织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网
黔南州新农保和城居保从启动试点到制度全覆盖,经历了四个发展历程:
出台政策,启动试点。2009年8月18日,***召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9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新农保首批试点规模为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旗)。2009年12月,我州福泉市政府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率先启动试点工作,在经济基础薄弱、人员匮乏、无经验可循的历史背景下,开始艰难探索。
扩大试点。按照***要求,2010年扩大新农保试点到全国23%左右的县。我州都匀市成为第二批试点县市,当年福泉、都匀两市参保人数达到11.1万人,2.8万余名老年居民享受养老金待遇。
加速扩面,从农村扩展到城市。2011年6月,***召开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决定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启动城居保试点,两项工作同步推进,年内覆盖面都达到60%。当年,我州瓮安、平塘、独山、三都、罗甸、荔波、长顺等7个县启动试点,全州参保人数达到69.3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达到30.1万人。
实现全覆盖,制度合并实施。根据***和省、州部署,2012年7月,贵定、龙里、惠水等三县试点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在全州13县(市、开发区)全面实施,基本实现两项制度全覆盖。2012年10月,***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提前完成试点目标任务。2014年,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我州新农保与城居保两项制度正式合并实施。截至2014年8月,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57.7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居民达到40.9万人,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定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州月人均养老金水平56.4元,基金累计结余4.2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3.7亿元。
民生为本,统筹城乡,广大群众得实惠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年的发展过程中,全州坚持贯彻落实***统一政策和统一部署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坚持民生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首批试点开局良好,农民群众对新农保制度积极拥护,没有试点的地方迫切要求试点。对此,我州按照中央、省的指示和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加强财力保障,三次扩大新农保试点。各县市狠抓贯彻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政策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从根本上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方针。首先是低水平起步。根据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中央确定了55元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为今后逐步提高标准预留空间。其次是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通过设计100元最低缴费档次、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对居民缴费实行不少于每年30元补贴等优惠政策,增强制度吸引力;实施强有力的宣传引导,增强政策感召力,把尽可能多的城乡居民吸纳到制度保障之中。再次是实行有弹性的缴费政策。国家层面确定了100-2000元12个缴费档次,省政府结合实际向上增设到13个缴费档次,保证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参保居民的选择权。实践证明,这个指导方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得以顺利推进的基本保障。
坚持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模式。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要求,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全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能力建设要求,突出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到位”夯实基础建设,从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四个方面”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使我州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经办能力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阶段性突破。在信息建设平台上,实现了全州13县(市区)通过金保工程专网运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业务,信息数据统一集中。在业务经办处理上,形成了县、乡两级具体经办,州级综合管理的经办模式。目前,全州共建立234个业务经办及管理机构,其中:州级管理机构1个,县(市)级经办机构13个,乡镇(社区)级经办机构220个,业务经办人员为1536人,实现了基层经办队伍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
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试点中始终坚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典型引路、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来推动工作。按照“经济发展好中差兼顾、人口规模大中小搭配”的原则,我州精心选择试点县市,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比如,财政“补入口”的补贴资金,依照缴费额递增,鼓励群众多缴费;“出口”采取长缴多得的激励措施;积极整合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养老保险;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干部等骨干作用,充实基层经办服务力量;城居保工作任务纳入县市对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探索经办机构、金融机构、参保居民“三方协议”代扣代缴,方便群众参保缴费,提高经办工作效率。正是有了先行试点的示范引路,才能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顺利实现制度全覆盖。
坚持扶贫帮困,更多关注弱势群体。始终把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作为政策倾斜的着力点。在政策设计上,对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试点部署上,着重将党的惠民政策优先普及到最需要帮助的老少边穷地区,使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更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难题,改革创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任重道远
黔南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的奋斗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密围绕黔南“一圈两翼”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工作思路,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促改革、惠民生,增强保障服务能力。
完善政策体系。一是推动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研究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消除中青年群体的参保疑虑,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三是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物价变动、相关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及财政能力等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四是完善并落实多缴多补、长缴多得、扶贫助弱等激励政策。五是完善和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相应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
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按照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加快健全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增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健全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城乡居民“保命钱”的安全完整。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建立巩固全覆盖成果长效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县市为单位梯次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确保到2020年全州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服务好黔南推进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工作大局。
(赵劲松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