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委市政府紧急部署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
日前,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兴办发[2011]16号),就元宵节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备战工作做了紧急安排部署。
市委、市政府在“紧急通知”中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市人武部和各人民团体通报了春节期间全国火灾形势。特别指出元宵将至,民间传统上山坟前亮灯、烧纸祭祖活动频繁,火灾危险性大幅提升,做好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并就四个方面的工作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
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知指出,元宵节期间,各类娱乐、庆祝、民俗活动多,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燃放烟花、点烛焚香祭祖活动频繁,致灾因素明显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和重特大火灾易发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是要明确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密防范火灾事故。各乡镇、街道要找准本地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群防群治。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消防机构要结合当前全省开展的消防安全“五大”专项行动,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落实管片消防干警的监管职责,加大对党政机关,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等部门,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宾馆、医院及集贸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储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场所、农村大村寨的检查力度,依法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元宵期间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要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督促主办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责令单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要广泛发动,掀起节日消防宣传热潮。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视频、广告牌等,通过发布公益公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中普及火灾预防知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在广大群众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出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要结合春运高峰,组织力量在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要强化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充分准备。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全市消防部队要树立常备不懈的意识,针对元宵节期间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特点,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加强战勤保障,提高复杂王朝下的作战能力;要坚持“救人第一”原则,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科学指挥,强化内攻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积极协助林业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防止“山火”引发民房火灾。在灭火救援工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规程,确保官兵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