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强保障
黔东南州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局,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维护全州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州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各族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畅通各族群众诉求渠道。
一是推进该州县乡级公法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16个县(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6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全州依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了252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817人,充分统筹利用全州的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医调委等机构组织和人员,融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产品,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覆盖。
二是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56件,受援人为少数民族群众为2507件,占84.8%;受援人为四类弱势群体的(妇女、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占53.3%,涉农案件1626件,占55%,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三是公证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州公证机构为重点工程建设、群众权益保护、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房(宅基地)分配、扶贫捐募等发挥了监督保障职能作用。2018年,全州共办理公证业务5195件,公证机构参与政府保全证据、送达、取证、听证、招标、土地挂牌、重点工程等活动270余次,化解公证积案579件,有力保障了全州棚改和城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法医临床鉴定、会计、价格评估等各类鉴定案件1427件,为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黔东南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规范标准》,对县、乡、村三级平台建设统一标准规划设计,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全覆盖。全州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颁发聘书或行文等方式,全州425名律师、34名公证员、27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00多名政法机关干部担任了2117个村(居)法律顾问,共建立村居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2613个。